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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法官,我这两天在外地,没法参加摇号确定评估机构,能不能再往后拖几天呢?

现在可以在互联网上完成选择机构的程序,你看到时是否可以参加呢?

是吗?那可太好了!

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某物流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对涉案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保险公司住所地非本地,且代理人碍于工作冲突,无法到法院现场参加摇号工作。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遂启用互联网摇号选择鉴定机构。

过程中,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全程见证摇号各环节。摇号完成后,双方充分认可并线上签字。并且,若有当事人未能参加当场互联网或线下摇号,也可在江苏法院网“鉴定机构”项下“中标公示”栏,或微信小程序“江苏微法院”中“微鉴定”查询鉴定案件的摇号结果。

“互联网摇号”程序如何运用呢?

1. 扫码获取小程序:打开微信扫二维码,获取“互联网开庭”小程序。

2. 用户登录和认证:点击“我是当事人”后输入验证码或点击下方微信图标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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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线庭审

1) 选择“在线庭审”查看有关用户所有庭审案件列表;

2) 点击需要参加的庭审案件,进入在线庭审视频。

4. 案件空间

1) 点击“案件空间”按钮进入我的案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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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选择标识“进行中”的案件,进入模块后进行沟通,两种沟通方式:与法官单独沟通、参与案件相关群聊中;

3) 参与在线庭审、签署确认庭审笔录。

近年来,为方便当事人快捷、便利、高效地参与司法鉴定工作,无锡两级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委托鉴定、评估工作中的要求,完善摇号室硬件设备,及时对接调试,对司法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不断提升司法技术工作信息化水平。

来源:无锡中院鉴定处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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