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营运车辆驾驶人

酒后驾车不仅是罔顾自身安全

更是置乘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明知酒后不能开车还以身试法

你怎么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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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多,我和朋友在酒吧喝了点酒,散场后感觉自己状态还不错,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会发生交通事故。”面对民警的询问,出租车驾驶员胡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近日,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中宁县石空镇某街道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出租车与越野车相撞且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勘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民警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并对现场进行勘察。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民警发现出租车驾驶员胡某精神萎靡,疑似酒驾,立即对胡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9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中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备检,经司法鉴定中心对血样进行检测,胡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30.0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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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且酒驾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不予理赔。

作为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承担着比普通驾驶人更多的责任,绝对不能酒驾醉驾,试图挑衅法律,否则丢了饭碗的同时,还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来源:平安中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