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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在5个月时间内有90余次异常刷卡记录,显示其在邻近的两个高速收费站进出但行驶时间过长。这是系统出错还是另有猫腻?

2021年11月,网约车司机黄某找到了一条跑长途单降低成本的“捷径”——通过非法渠道办理2套ETC设备,接受跨市订单后,载客从甲地到乙地时,同时刷2张ETC卡进入高速公路,驶出收费站时仅刷A卡正常结算出站,待下一订单从乙地载客返回甲地时,先刷A卡进入收费站,再从邻近甲地收费站的其他收费站刷B卡出站。

2022年4月,高速收费站发现该车存在ETC异常刷卡、涉嫌偷逃高速费的行为,遂将该车列入黑名单,并在同年6月的一天将该车截停在收费站。

经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黄某交替使用2套ETC设备进出高速收费站,以“跑长买短”的方法偷逃高速费1.4万余元。

2023年5月,案件移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6月,该院对黄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件办结后,针对该案中暴露的问题,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检察官积极开展走访调查,与涉案单位进行座谈交流,提出厘清监管职责、运用大数据筛查赋能、及时进行数据共享合力追赃等建议,并于今年3月向涉案单位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涉案单位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升级ETC系统、增加识别和过滤重复使用ETC设备功能等措施,预防一车使用多个ETC设备偷逃、骗取通行费的违法行为。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