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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利好

我市职工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再升级

2024年,我市贯彻执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的通知》,调整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报销待遇,切实降低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一是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诊所、门诊部及药店购药费用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方便职工就近、就便购药,提高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降门槛。将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从800元降低至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再降低至200元,大幅扩大人群受益面。

三是促分级。根据医药机构类别设置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降低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在职为60%、退休为70%;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在职为50%、退休为60%。通过政策杠杆引导小病、常见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四是惠银发。落实国家医保局对退休人员倾斜保障的要求,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药店报销比例达到70%;年度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达到3000元。职工年老时、患病时可获得更好保障。

2024年1-3月,淮南市开通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定点医疗机构1156家,与2023年同期相比,增加878家;开通定点零售药店238家,同比增加238家。发生结算的医疗机构238家,同比增加80家;结算量达116254人次,同比增加93026人次;结算金额1284.69万元,同比增加848.1782万元。发生结算的药店1家,与2023年同期相比,增加1家;结算量达2人次,同比增加2人次;结算金额0.0876万元,同比增加0.0876万元。

信息来源: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淮南发布(ID:huainanfabu)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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