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宿埇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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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警方通报:5名造谣者被处罚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宿州公安坚持“逢谣必处”,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成功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造谣传谣人员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3月26日,埇桥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埇桥区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一男孩在宿州市埇桥区失联,宿州的朋友注意了,人贩子已经在身边了”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4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3月18日,萧县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大屯镇一网民李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抖音平台发布“湖南长沙有人偷小孩”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4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3月19日,砀山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砀山县一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辽宁某医院四名男女感染SK5病毒死亡,最大的45岁,最小的5岁”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3月2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
3月8日,灵璧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娄庄镇网民周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传播“演员与演员打起来了,两个重伤倒地,拉都拉不开,血流的到处都是”的虚假视频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
3月13日,泗县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墩集镇网民王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根据地震专家预言,年内中国将可能发生7级以上地震”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月1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
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
提高防范意识
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平安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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