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锦界法庭乔海波法官成功调解了14起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了原、被告的合法权益。

2023年3月,原告十四人受案外人刘某雇佣至其承包的被告公司工程所在处从事井下工作,且未与刘某签订劳务合同,更没有参加社会保险。2023年6月,被告公司与案外人刘某签订解除协议,载明被告公司项目部代表向原告十四人现场发放工资,剩余部分给案外人刘某,所有签字、捺印劳务人员自动解除劳务合同,当日原告十四人就离开了被告公司处。原告认为签字只代表领取了工资,被告公司系单方解除合同,遂向神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后原、被告均不服仲裁裁决,遂均向神木市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在合并审理后,考虑到本系列案件劳动者人数较多,为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乔海波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告十四人认为其工资由被告公司人员发放,工作任务也由被告公司指派,食宿亦由被告公司负责,所以原告十四人与被告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赔偿相应费用。被告公司则认为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了案外人刘某,是刘某雇佣的原告十四人,且案外人刘某与原告的劳务关系已经协商解除。后乔海波法官听取原、被告陈述,并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梳理后,选择“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原、被告进行多次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前向原告十四人每人支付3300元费用作为弥补,最终该系列案件得以全部调解结案,圆满化解矛盾纠纷。(杨静 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