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升级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的

公示

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以下位置现已使用的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进行升级。

一、升级地点:

1.电子警察设备

富强路与东丽大街交叉口

腾飞路与东安大街交叉口

通行上述道路的车辆存在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2.卡口设备

腾飞路与东安大街交叉口由北向南

腾飞路与东安大街交叉口由东向西

腾飞路与东安大街交叉口由西向东

富强路与东丽大街交叉口由南向北

通行上述道路的车辆存在违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腾飞路与东安大街交叉口由南向北

富强路与东丽大街交叉口由北向南

富强路与东丽大街交叉口由东向西

富强路与东丽大街交叉口由西向东

通行上述道路的车辆存在违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3.不礼让行人设备

东安大街环城水系公园北出口

东安大街环城水系公园南出口

通行上述道路的车辆存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二、升级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12日

来源:阜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