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连江一女子
因觉得当地某电厂
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
遂在网络上编造发布谣言信息
称家附近电厂快爆炸了
引发不明真相网民纷纷讨论
经查
3月18日
网民章某某在连江县家中
通过手机在某平台上
发布“某电厂快爆炸”的作品
经连江公安调查
该作品内容为章某某本人
无事实依据、主观臆测后
随意发布在网络
系恶意夸大、吸引眼球的谣言信息
章某某的行为
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连江公安依法对章某某
予以行政处罚
并责令删除视频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