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连江一女子

因觉得当地某电厂

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

遂在网络上编造发布谣言信息

称家附近电厂快爆炸了

引发不明真相网民纷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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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3月18日

网民章某某在连江县家中

通过手机在某平台上

发布“某电厂快爆炸”的作品

经连江公安调查

该作品内容为章某某本人

无事实依据、主观臆测后

随意发布在网络

系恶意夸大、吸引眼球的谣言信息

章某某的行为

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连江公安依法对章某某

予以行政处罚

并责令删除视频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