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门楼任人民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涉聋哑人离婚纠纷案件,这起离婚案件的原告系聋哑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手语学习,因此如何准确理解当事人的意思,充分保障其行使诉讼权利成了法官审理案件的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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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庭审顺利有序进行,李英法官专门邀请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为当事人“代言”在庭审过程中,特意放慢庭审节奏,时而耐心等待,时而递上笔纸,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确保手语老师准确翻译。而当事人目不转睛地盯着翻译人员的手势,结合文字和手语翻译,作出回应。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经过充分耐心的“沟通”,法官、当事人就此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李英法官更是耐心的通过手语老师和原告交流,释明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一场特殊的庭审就这样圆满结束了,当事人及其家属表示,法庭暖心的手语翻译安排,让当事人“听”得明白,“说”得充分,法院人性化的举措,充分保障了双方参加诉讼的权利,切实保护了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值得点赞。

未用声音意已传,此时无声胜有声。法庭上的手语,将司法服务引进了沉寂的世界,也为当事人点亮了一场特殊的庭审。门楼任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以人民的满意为出发点,全力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以“无声”的方式彰显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门楼任人民法庭已经与尉氏县特殊教育学校达成合作,成为联合行动单位。作为特殊群体,聋哑人的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作为基层法庭,我们更应该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关怀。

供稿:尉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