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六十一、离婚时合伙企业出资如何分割?

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六十二、离婚时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解散和清算,并就清算后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六十三、离婚时对共有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一致的,如何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六十四、离婚时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能否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十五、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六十六、结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六十七、养老金或者养老金账户中个人部分及利息如何分割?

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可以分割。未退休或者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不能分割。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可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六十八、一方可以继承但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不能,离婚时不能分割,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六十九、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有效。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七十、离婚后对于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否继续要求分割?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需要注意时效是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

作者:谢立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