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金融报》披露,近日国内部分银行贷款利率又“卷”出了新低,不少银行直接给出了“2”字头的优惠利率,贷款利率跌到了2.8%;更有少数地方商业银行生产经营贷款年利率低至了2.475%,并对家装人群和工薪两类人群,满足办理办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条件的,财政贴息后的年利率仅为1.95%,如此则形成了消费类贷款利率严重倒挂现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看到银行消费贷利率如此之低的信息,广大网民百思不得其解,并深感好奇:如此之低的消费贷利率,银行不是越放贷越亏损吗?这样的结果到底会否给银行经营带来风险?

网民朋友问得好,其实部分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对消费贷实施如此之低的利率,也是迫不得已:

一则,当前市县域地方经济普遍缺乏可供放贷的优质信贷项目,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出现信贷资产“配置荒”;且在大信贷项目上又缺乏与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的能力,只能在消费信贷上降低利率以分得一杯市场竞争之羹,以便阻止信贷经营陷入越来越不利之势。

二则,中央以及各级地方要求加大对实体企业以及贷款户的信贷支持,落实消费拉动经济政策,也促使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上奋力一搏;且目前看来,消费信贷依然是比较靠谱且风险不大的信贷项目,这使得地方中小商业银行也不得不相继杀入。

三则,发放消费贷款总比资金存放他行或系统内资金调剂的利率高,而投资债券以及其他金融资产,风险又相对较大,于是消费贷似乎成了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化解资产配置矛盾的有效载体。

存贷款利率短期倒挂,地方中小银行尚能承受,而若长期如此,加上其存款利率通常比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高,是不可能长期支撑的。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李云泽局长就表示,中国贷款利率已降至历史低位,银行净息差降到20年来最低水平;2023年四季度商业银行的净息差已跌至1.69%,首次跌破1.7%关口,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净息差可能更低。

因而,地方中小商业银行消费贷以及其他贷款利率倒挂的话,会诱发诸多的金融风险,需引起监管当局和银行行业管理部门的重视。

首先,这种局面会促使地方中小银行净息差收窄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此会形成一种恶性利率循环。即为了消除贷款利率倒挂的压力,会通过实施不断下调居民存款利率的手段来勉强维持存贷款经营,如此会使存款居民的财富越来越缩水,使得居民对银行产生的埋怨情绪越来越大,对中小银行经营越来越不满,也必然给地方中小银行的经营带来很大的危害:比如部分居民可能会因为存款利率过低而将存款取走进行其他金融投资,部分地方中小银行的资金链就会出问题,生存竞争将更加艰难。而且,银行为追求消费贷规模,有可能在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有所放松,致使一些并不符合消费贷要求的消费者加入到借贷行列,对消费贷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有可能诱发消费贷不良率上升。

其次,可能会诱发居民不理性的消费贷行为,因为贷款利率过低,促使部分消费者认为贷款利率低,盲目消费、攀比消费、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现象就会抬头;部分居民从银行获取消费贷之后,可能会因为生活、事业中出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出现偿还困难,也会加大消费贷经营风险,使消费贷烂账增加。

其次,有可能会诱发各种贷款套利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因为消费贷利率低,一些人可能就想方设法到银行搞得消费贷款,然后将贷款用入炒股、炒房或进行其他获利较高的金融投资项目;甚至有些贷款人可能会听信某些不法贷款中介唆使,将套取的消费贷直接“以贷转贷”:比如在消费贷到手之后有可能转手借给其他人(机构),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落入不法贷款中介精心设置的财务陷阱。如此,有可能促使不正规的金融现象增加,导致民间各种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会集中出现,也可能造成某区域、某行业的社会性金融风险,对社会金融稳定带来一定冲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由此,对部分地方中小商业银行消费贷利率不断下调的经营行为,银行行管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应进行及时的风险提示,要求地方中小银行关注风控环节,加大风控力度,在贷款申请、资质审核、贷中监测等流程上严加把控,防范消费贷被挪作他用,发现消费贷被贷款人挪用或进行其他不良苗头的投资倾向,应及时收回;同时,要求地方中小银行根据自身资金实力,算好成本账,开发其他信贷新产品,避免不顾自身资金实力盲目追求消费贷规模的行为,以防范消费贷过度膨胀带来资金的不安全以及金融风险的发生。

(原文刊发于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