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广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徐翠 ,广南县珠街镇里吉村大寨新寨金竹塘自然村联合党支部党员,2024年2月28日21时1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陆昌毅 ,广南县董堡乡牡露村麻栗土录联合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28日8时1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