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茂名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新增和修复了16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有关规定,现予以通告:

一、设备类型:闯红灯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及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倒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设置点位

(1)中德大道石九岭村路口;

(2)中德大道七星村路口;

(3)中德大道工业大道路口;

(4)茂东快线潘州大道路口;

(5)潘州大道盐仓路口;

(6)潘州大道七径路口;

(7)潘州大道潭茂路口;

(8)S283与X627路口(南方路口)

二、设备类型:公路卡口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

2、设置点位

(1)茂化快线浅水路口;

(2)站北路与文光路路口;

(3)站北路与西粤路交路口;

(4)茂化快线西城西路口;

(5)228国道海尾路口(原325国道海尾路口);

(6)茂化快线艾屋路口;

三、设备类型:占用应急车道抓拍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4608、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4902、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2、设置点位

(1)S40云茂高速K87+600丁堡路段往广西方向;

(2)S40云茂高速K80+200丁堡路段往广西方向。

以上16处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4月10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