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欺诈性抚养”案件,判决孩子生父给付原告抚养费10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这起案件不仅让当事人王某承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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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高某原本是一对夫妻,两人于2001年步入婚姻的殿堂,并在2005年迎来了爱情的结晶——儿子王某某。然而,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王某渐渐发现孩子的某些特征与自己并不相似,心中不禁产生了疑虑。

在2020年,他鼓起勇气,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却如晴天霹雳——王某并非王某某的生物学父亲。

面对这样的结果,王某痛心疾首,与高某协议离婚。而在离婚后,他得知了一个更加惊人的真相——孩子的生父竟然是高某的同事杨某。愤怒之下,王某将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返还自己多年来付出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杨某与王某某存在亲子关系,且杨某未尽到抚养义务。而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非亲生子女,承担了不应承担的抚养义务,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结合案情,判决杨某给付王某一定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然而,王某对一审判决并不满意,于是,他向四平中院提起了上诉。

四平中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这起案件属于典型的“欺诈性抚养”案件,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非亲生子女,而杨某作为生父却未尽到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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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受欺诈抚养的一方,王某有权请求杨某返还已支出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

在综合考虑王某抚养时间、职业收入、当地消费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后,四平中院作出了二审判决:酌定杨某向王某给付抚养费10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谴责杨某及高某的行为,婚内出轨已经违背了社会道德伦理,在产下一子后,为了逃避责#今日热点你咋看#任,甚至将自己丈夫“蒙在鼓里”,让其帮忙抚养孩子15年。

王某不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其心理精神也是一种伤害,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王某从孩子出生开始抚养,如今已经15年了,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两人之间也有着亲情存在,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但是没必要让孩子卷入其中,他是无辜的。

而且,经历这样的情况,对孩子的心理也是一种伤害,希望大人在处理纠纷的同时,多多考虑孩子。

我们在追求幸福和美满家庭的同时,也要注重维护家庭伦理和道德观念,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和背叛而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同时,我们也要明白,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