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人和,是老百姓打官司最希望得到的结果,近年来,石阡法院本庄人民法庭一直以来积极贯彻落实源头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探索执前和解+督促履行的模式,破除重审判轻执行的观念,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两手抓,让“源”动力源源不断推出新“枫”景。

近日,石阡法院本庄人民法庭连续办结的几起纠纷都顺利完成了执行,让当事人到法院能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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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及时兑现

杨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杨某与张某受刘某雇佣务工,务工结束后,刘某向杨某、张某出具欠条一份,约定到期支付,后因张某回到老家安徽无法联系,时间到期后杨某持欠条向刘某要求支付1800元工资款,并称自己已支付900元给张某,刘某表示欠条是出具给二人的,如支付杨某一人后无法向张某交代。杨某催要欠款无果,遂起诉至石阡法院本庄人民法庭。

石阡法院本庄人民法庭收到该案件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张某,张某表示愿意放弃权利,由杨某一人主张权利,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该案达成诉前调解,刘某将1800元工资兑现给杨某。

诉中调解即时履行

皮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对财产、债务都进行了分割,由于二人均在省外务工,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经当事人同意后,法庭采取线上视频调解方式,经石阡法院本庄人民法庭调解,皮某同意将房屋折价款70000元补偿给张某,双方各自委托其母亲在法庭工作人员见证下,搬走张某嫁妆,双方将义务履行完毕,该庭及时向双方电子送达离婚调解书。

判后答疑和解履行

杨某与肖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杨某与肖某丈夫因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因履行期间肖某丈夫因病去世,双方对履行义务产生争议,杨某诉至石阡法院本庄人民法庭,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情绪激动,该案没有成功调解,在依法判决后,该庭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聊天与肖某子女进行判后答疑,同时也积极联系杨某说明情况,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肖某子女通过微信发来履行款60000元,由该庭工作人员转交给杨某,杨某也表示自愿放弃其他金额,自愿承担诉讼费。

石阡法院本庄人民法庭在诉前、诉中、诉后各个环节加大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力度,这不仅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盼,也是法院干警追求的工作目标,下一步,石阡法院本庄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创造更多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