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2〕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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