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边检,3月21日,广州边检总站白云边检站民警在执行某入境航班边防检查任务时因实际验放量与载客数总是对不上,1名旅客在下机2个小时后居然还没有通关,就像是在口岸凭空消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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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立即派员在口岸开展地毯式寻找,入境大厅、登机口、廊桥搜寻了4个小时没找到。保洁人员反映“有个人已经在里面好几个小时了。”让民警将目光再次锁定回到口岸某卫生间内,最终找到在厕所隔间躲藏了6个小时的旅客杨某。

见事情败露,杨某坦白了自己因携带10瓶茅台酒入境,等待另一航班同事协助分担酒水,妄想躲避逃脱检,这才“带着茅台躲进茅厕”。得知事情的真相,让在场办案民警啼笑皆非,当前该人员已被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烟酒属国家限制进境物品。
一、旅客携带烟酒进境的监管规定如下:
(1)十五日内首次进境的旅客携带烟酒
①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每人最多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可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②其他旅客(从其他地区途经港澳进境的旅客),每人最多可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可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③不满16周岁者携带烟酒,海关不予放行。
(2)十五日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进境带进香烟的免税限量为40支或雪茄5支,或烟丝40克(限一天一次),不准免税带进酒。
提示,对当天内多次(非首次)进境旅客不可免税携带烟酒。

二、电子烟属不含烟草或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旅客携带电子烟进境则需遵循以下监管规定:
(1)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2)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ml。
(3)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ml。
(4)不满16周岁的旅客,禁止携带电子烟进境。
(5)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

三、 携带烟酒超量了该怎么办?
旅客携带超量烟酒应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进境时要走红色申报通道,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连同本人的有效进出境旅行证件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超出以上规定数量或容量,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海关仅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全额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规定,烟(包含电子烟)、酒的税率均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