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酒文化城中,有6尊人物雕像,矗立在绿树掩映的园林中。这几个人与茅台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他们承载着一段段茅台品牌的发展历史。这些人物雕像的存在,旨在向游客和观众展示茅台酒品牌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价值,及茅台酒发展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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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位:王秉乾(1916-1951)

出生贵州仁怀市。三大茅台酒前身之一成义烧坊“王茅”的老板。烧房所酿茅台酒也被人们称之为“王茅”酒。王秉乾民国年间曾任茅台镇镇长,茅台镇中心国民学校(由原茅台小学更名)校长(主事),仁怀县治中枢镇中心小学校长,为发展桑梓教育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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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5年(1879年),其曾祖父石荣霄(本姓王,过继石家)在仁怀县茅台村与王立夫、孙全泰合股开办“荣泰和”烧房,民国初年,孙全泰退股,烧房改名为“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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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4年(1915年)贵州省选送“荣和”烧房生产的“荣和茅酒”参加美国旧金山举办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展评,参展时用茅台酒名。结果被评为国际名酒,获奖牌奖状。此后所产出之酒称茅台酒。当时“荣和”烧房只有酿酒窖坑二个。“荣和”烧房旧址在今茅台酒厂一车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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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三十年代后期,“荣和”字号中的另一股东王成俊退出股份,“荣和”烧房由王秉乾之父王泽生独家经营。王秉乾是长子,贵阳读书毕业回家后,逐渐介入了“荣和”烧房的管理。1944年“荣和”烧房失火,厂房及设备尽毁。此时其父王泽生染鸦片成瘾,无有心思打理酒厂事,王秉乾尽其所能筹措资金重建厂房,购置酿酒设备,招收生产工人,很快恢复了生产。次年王泽生亡故,王秉乾主持“荣和”烧房直至1950年。

王秉乾在民国二十年代参与“荣和”烧房的经营管理,三十年代主事“荣和”烧房,扩大了生产规模,酿酒窖坑增至六个,年产酒达12000公斤左右。茅台酒产量逐步上升。所产酒主要销售重庆、遵义等地,扩展了茅台酒声誉,“荣和”字号成为仁怀籍人成功独办的知名企业之一。

1951年2月20日,仁怀县人民法庭第37号刑事判决书中称“王秉乾为首阴谋支持匪特武装判变”等罪行判以极刑

1951年11月,“荣和”烧房的土地、窖坑、马匹及一切设备进行逐一造册登记,然后划归贵州省专卖公司茅台酒厂所有

1993年,茅台酒厂为纪念王秉乾先生在“中国酒文化城”尊立了他的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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