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刚刚发展起来的时候,表演形式是固定的,因为媒介的递进往往喜欢对于前者进行模仿,所以,很多早期的电影更多的是纯文字的,就是帮助书本进行更大范围的传播等等。后来,人们将舞台剧慢慢的与电影结合起来,实际上就是在电影中演绎舞台剧。因为早期电影没有现代电影这么多镜头语言,因此,最早形式的电影不过是对于舞台剧的模仿。如果电影对于舞台剧的模仿仅仅是为了改变舞台剧的传播形式,那么这就是一个递进的过程,如果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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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推荐的影片,就不属于这个范畴,同样的,本片也是电影结合了舞台剧或者是戏剧,但是本片的先锋性体现在电影与舞台剧的融合之上,这并非是简单的平移,而是将舞台剧的元素与电影元素结合起来之后的结果。

《魔笛》是伯格曼导演的作品,本片讲述的是经典的故事《魔笛》,这是莫扎特歌剧改编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王子被巨蛇追赶,后来被一群宫女救下了。这群宫女属于夜女王,夜女王告诉给王子,自己的公主被坏人绑架,王子看着公主的照片一见倾心,于是,王子想要向着坏人发起挑战,试图营救公主。夜女王也豪言壮语,只要是王子能救回来公主,就会让公主嫁给他,于是,王子踏上了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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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本身不稀奇,而伯格曼对于这个故事的执念也不稀奇,稀奇的是,我们换一个角度去理解伯格曼对于这个故事的改编,就有意思多了。

伯格曼将原本这个舞台剧改编成了电影,但是伯格曼的改编并没有让这个舞台剧从原本的舞台剧的框架中走出来,在这个基础上,伯格曼给本片加入了电影元素。就好比一部电影用舞台剧打底,但是却又完全不是电影的套路来讲述,最终呈现给观众的是舞台剧作为元素参与了电影的演出。这在当时来看,完全属于先锋艺术。

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很简单,伯格曼对于本片的基础——舞台剧《魔笛》非常感兴趣,这是他小时候就产生的情节,等到这个情节长大后,尤其是等到自己成长为一代导演之后,自然而然地就想要进行全新的创作,而电影对于舞台剧的创作在他那个年代无非是将原本戏剧化的外壳给包装成为电影化。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艺术,必须要对于其中一种艺术进行推倒,然后才能重新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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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于伯格曼来说,舞台剧《魔笛》不用重新推倒,依旧是能建构出来电影版《魔笛》。伯格曼是怎么做的呢?他就如同电影一开始成为一种全新的媒介之后的做法一样。

伯格曼保留了舞台剧的一些要素,这可不是简单的保留,而是对于这些要素重新进行整理发掘,大家都知道任何一部作品都需要面向观众的,而相比较电影,舞台剧的观众更加直接。因为舞台剧是前后台加观众的,这是一个整体,没有观众的舞台剧是没有意义的,因此,直接将电影的壳子套在舞台剧之上,对于台上表演的演员来说是非常空洞的。

而跟舞台剧相比,电影的观众是不需要融入到电影演绎过程中去的,就是说,电影的观众是在电影制作完成后才能与成品本身有互动的。这样的差异使得舞台剧与电影本质上有了明显的划分,而划分的关键就是观众,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创作者将舞台剧改编的时候,更愿意直接电影化,而不是进行融合,但是伯格曼却反其道而行之了。

伯格曼怎么做的呢?他首先对于舞台剧的形式进行了保留,保留了舞台剧的形式有主意观众们对于完整舞台剧的观感,其次,伯格曼保留了舞台剧的重要组成部分观众。影片《魔笛》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当故事层层递进的时候,台下的观众与电影是有互动的,镜头不断地给到观众,从观众的表情我们可以看到这部“舞台剧”是否精彩绝伦。而整部电影也因为这种互动变得不拘一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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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怎么说呢?就是说整部电影正在以一部纪录片的行事展现,而不同于纪录片的大量的旁白镜头,本片没有旁白,只有故事,这是一种全新的演绎方式,而伯格曼对于这种演绎方式显然很熟稔,这就是他改编经典作品的另类创意点。

这就是新浪潮运动期间,欧洲的电影人对于电影的全新定义,这是一种创新的手法,然而却并没有在电影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有太多的沿用,技术更丰富,我们应该做到更加的创新,然而很遗憾,这种创新却并不多见,这或许是我们尊重那一代电影人的主要原因吧。他们会玩。

你好,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