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文章写了邯郸三名初中生的事,读者反响还是挺激烈的。大家普遍认同对于恶性杀人案件,年龄不应该成为小恶魔的保护伞,至少10岁或者8岁以后,就该严惩了。

然而这两天的一系列热搜,我突然发现,比起少数有反社会人格,天性带恶劣的小恶魔犯的事儿,另一桩事情可能后果更加严重。

事情是这样的,一名8岁女孩在公园玩,被一名13岁的男孩强行拖到附近的小巷子里,在公厕里对女孩实施侵犯。事后,经妇幼保健院检查,女孩处女膜破裂,左大腿内侧有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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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家长当即选择报案,然而警方以施暴男孩未满14岁为由,表示不能对其追究刑责,因此不予立案。

可以看到,女孩家长强烈且愤懑的六个大字:不同意此决定。然而并没什么用处,目前,男孩已返校上课,跟无事人一样。学校老师也没权利不让他上课。倒是女孩经过此事,哭闹了好几天,才肯回去上课。

据家属说,对方父母曾经说过家里穷,没钱赔偿,愿意拿出2万元和解,被女孩家长拒绝了。想想也是,这钱多恶心人呐,谁能同意和解啊!这件事在警方那是轻飘飘四个字“不予立案”,但在受害女孩心里,是多么大的伤害和打击啊!说不定一辈子都会留下心理阴影。

但这只是第一层,更严重的影响还在后面。

男孩从13岁起,有的甚至更早,11岁左右就开始生理发育,有了性冲动,也有一些男孩因为从各种渠道接触到一些带有性暗示的资讯,对性/行为产生了好奇和冲动。

虽然有冲动,但99.9%的男孩的青春期都是靠自己纾解过来的。一方面是因为道德的约束,另一方面在男孩的普遍认知里,这么做违法,至少会给自己的前途蒙上阴影,还有很大一部分男孩根本就不知道,除了自己纾解之外,还有“别的”排解方法。

但是这个案子上了热搜后,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对于自控能力本来就不算强,容易冲动的青春期男孩来说,一旦他发现可以对弱小的女童下手,并且这么做了之后没有任何后果,不会立案,不必赔钱,比跟同学打架受到的惩罚都小,你们猜会发生什么事?

说到打架,知道为什么这些年在大城市里,男孩子打架的情况越来越少,10个男孩里顶多能有两三个正儿八经地打过架吗?就是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家家都是一个孩子,别说打架,互相拍打一下都要告诉家长。再加上老师怕担责任,下课不许孩子们走动,这才让打架率大幅度降低的。

换句话说,不是孩子们变温柔了,而是约束变多了,代价变大了。打架需要叫家长,再加上老师会重点批评和关照,动手之前,不就得三思而行了吗?

孩子只是小,不是傻。事先知道一件事情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他们也会去衡量能不能干的。13岁男孩侵害8岁女童,最后不了了之。这件事或许会变成一根导火索,一个冲锋号,让很多有贼心没贼胆的男孩产生罪恶的念头。

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简直就是重灾区。一个没人管,一个没人保护,连JC都不在乎,如此发展下去,会有多么可怕?

3月17日,还有另外一件类似的案子。同样也是一名男孩把女孩强行拖到巷子里。画面被监控拍下来。两个人穿着同一所学校的校服,女孩在不停哭叫。后有电动车行人路过,女孩得以逃脱。然而女孩在挣扎哭喊时,并没有路人插手。

我认为不一定是路人冷血,而是两个孩子看起来都很小,更像是同学间的打闹,甚于男孩对女孩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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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也很难想到,两个孩子在一起,竟然会发生那种事。如果换做成年男性这样揽抱小女孩,恐怕早就引起别人警觉了。大男孩侵犯小女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我们甚至可以设想一下,一名13岁的初中生,伤害了一个小学一二年级的女孩,只需要事后威胁她,你告诉家长我也不怕,你看,网上说的,JC叔叔都说可以不予立案。如果你告诉你爷爷/奶奶,我连他们一起打,反正我年龄不够,打人也不算犯法。

你们觉得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吗?不可能吗?

再说这名13岁犯事的男孩。他伤害了一个8岁女孩,最后全身而退,啥后果都没有。他会从此收手,变成一名积极向上的好少年,还是变本加厉,向更多女孩伸出魔爪呢?那些没有防备,让孩子在家门口玩耍,让孩子独自放学回家的女孩家长,会不会后背一凉?

说不定孩子在学校都不算绝对安全。比如体育课,孩子身体不舒服,被单独留在教室中……总有些胆小怯弱,父母不在身边的小女孩,会成为好下手的目标和猎物。

有时候真的很难分辨,这到底是《未成年保护法》还是《伤害未成年通行证》。现在的孩子和以前的孩子不一样了。他们能上网,接触的咨询更多,更清楚自己的权益,更加无所畏惧。他们开玩笑的时候甚至会说:我还不满XX岁,我可以做XX,不犯法。

我不认为侵害女童的男生就一定是无可救药的坏蛋,或许他们只是冲动之下做了荷尔蒙的奴隶。但正因为是这样,才更加需要让他们得到惩罚,以儆效尤。侵害女孩还能全身而退,这件事不啻于把鱼挂在猫儿嘴边。责怪猫儿偷腥之前,是不是要先怪主人不作为,故意纵容?

别让法律上的疏忽,同时毁掉男孩和女孩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