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孟津区知情人向本网反映称:“《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麻屯镇水泉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于2024年3月4日发布中标公告,该项目在2023年开始施工建设,现已竣工,是否涉嫌未招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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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落实调查,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水泉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一座党群服务中心,地上部分共三层,图纸设计建筑面积824.87m2,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楼内卫生间地面为陶瓷防滑防水地面,墙面为釉面砖墙面,顶棚为混合砂浆顶棚面刷乳胶漆,其他房间地面为陶瓷防滑地砖楼地面,墙面为混合砂浆墙面刷乳胶漆,踢脚为面砖踢脚,顶棚为混合砂浆顶棚面刷乳胶漆,门为平开半玻镶板门、木夹板百叶门、成品保温型防盗门等,窗为断桥铝合金(5+12A+5)中空玻璃推拉窗,外墙刷丙烯酸涂料及其配套的给排水、电气工程。

该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项目供应商是河南顺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5日签订合同,2024年3月12日进行合同公告,公告显示该工程计划2024年3月9日开工,2024年4月9日竣工,合同金额为1939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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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于2024年3月4日发布中标公告,但在中标前已完工,这是为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使用国有资金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中标无效,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上述项目未正常履行招标程序,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是否存在“特殊关系”而能确保中标?企业与相关部门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部门是否涉嫌滥用职权?未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缺乏相关单位监督,质量是否过关?(中国城市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