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发生一起命案,三个初中生把一个同学残忍杀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公愤,因为手段真的太残忍,而且杀人之后还把脸部拍烂,并且把人活埋了。

一个13岁的少年,被三个同龄人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真的是匪夷所思。

很难想象这三个13岁的少年,能干出这种事情。

更奇怪的是,三个13岁的少年能挖那么大那么深的坑把人活埋,就是几个成年人挖这么大个坑也要费些时间,他们居然能做到?这会不会有人帮忙呢?

而且杀人之后心理素质特别好,正常去上学,甚至还误导警方,说孩子跟一个矮个子男生走了,若不是家长补办电话卡,登录微信,发现被转走191元,还真的很难发现这几个小恶魔。

现在人已经被抓了,但在法律层面很尴尬,因为是未成年人,而且未满14周岁,很有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想把这几个畜生枪毙了,那更是不可能,即使前些年把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改到12岁,他们也不会受到多大的惩处,即使判个无期,出来也就三十来岁。

可被杀害的孩子却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这就要提到《未成年人保护法》,这很奇怪,没办法保护被害者,反而在很多时候都是在保护凶手。

而很多未成年人似乎也很懂法,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会保护他们免受刑事责任。

这就造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这些小恶魔的免死金牌。

近年来,发生很多起未成年人杀人的案例。很多手段极其残忍,但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天理何在?有时候真的希望能出现一个周处能除了邯郸这三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或许真的该修改了。

现在的未成年人普遍早熟,懂的东西比我们想象中多,很多孩子都是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管教,爷爷奶奶多是溺爱,很容易形成极端性格。

我自己带孩子就遇到一个这样的孩子,小区有个小男孩,三四岁的样子,一直是奶奶带,我儿子一岁多的时候,在大厅里的沙发扶手上往沙发上跳,一群小孩在排队跳着玩,那个小孩第一次推我儿子差点摔倒,我提醒他不要推,居然过一会又来推一次,真的是故意来推。

甚至还有一次在公园步梯上,我儿子从下往上走,他从上往下走,两人相遇时,这货又故意撞我儿子,而且做得还很隐蔽,在相会时伸出肘关节来碰,我都能看到他眼神里的坏笑,还好我一把抓住孩子的衣服,才没有摔倒。

一个三四岁小孩居然能有这么多坏心眼。

这是人之初,性本恶,还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在游戏和短视频中学会了残忍和暴虐。

越来越多的校园霸凌就能说明问题。

这次邯郸这几个小恶魔都是留守儿童,父母不得不外出打工,爷爷奶奶管不住孩子,孩子每天都要打游戏,这就是很多留守家庭的日常。

父母不去打工,就无法养活孩子,父母出去打工,就无法教好孩子,这就是一个社会现状。

在养活和教好之间如何权衡?是摆在每一个父母面前的难题。

而现在,随着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的热议,怎么判决又成了一件公众关心的焦点。

这个案件的判决,很有可能产生像彭宇案那样的影响力。无数校园霸凌者都等着看这个结果。

如果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而免于或者从轻处罚,更多的小恶魔蠢蠢欲动。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