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丰法院执行干警连夜驱车奔赴上海,顺利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涉案车辆扣押回丰,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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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王某与谢某、王某梅夫妻二人系多年合作关系,2022年9月对账后,谢某夫妻二人给付部分货款,余款一直拖欠不给,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谢某夫妻二人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谢某夫妻二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王某梅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然而谢某夫妻二人置若罔闻。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梅名下有雷克萨斯牌汽车一辆,第一时间查封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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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查封后,执行干警再次联系王某梅。王某梅同意将名下车辆交付法院处置,但当执行干警连夜驱车奔赴约定的交车地点后, 却发现车辆已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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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严肃释明擅自转移法院查封财产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该案外人表示自己对车辆查封情况并不知情,并主动配合法院将车辆顺利交付。下一步,大丰法院将对该车进行司法拍卖,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盐城大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