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高邮交警发布一起令人瞠目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小伙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因害怕竟驾车逃逸,警方很快锁定了他。次日小伙将肇事车辆放到修理厂修理,并借朋友的车来接受处理时,仍被查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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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0时04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接“110”指令:报警人称刚刚在屏淮路与邮兴公路交界处两辆轿车刮擦,一轿车逃逸。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被撞驾驶人于某驾驶苏K6*D轿车在屏淮路与邮兴公路交界处被一辆白色车辆(驾驶人信息不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而白色车辆却驶离了现场。

民警围绕事故案发地,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及事发时段,经过事故地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形成原因。很快锁定事故肇事逃逸车辆为豫K*3E轿车,根据该车的行驶轨迹跟踪,于当天下午4时许在市区秦邮路某修理厂内查获了肇事车辆,并查询到肇事逃逸驾驶人身份信息。民警立即通知肇事者到城区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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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肇事驾驶人朱某(男,23岁,河南省许昌市人)驾驶跟朋友借来的轿车到中队接受调查。据朱某陈述:2月27日晚,其与同事5人在市区屏淮路一家饭店吃完晚饭,一直喝到28日0时许,酒后朱某驾驶豫K*E轿车沿屏淮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屏淮桥与邮兴公路交界处时,与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朱某因酒驾怕被公安机关处理,遂驾车逃逸,便将车辆停放在市区某小区门口后打车离开,次日又返回,将轿车开到高邮一家修理厂修理时,就接到城区中队民警的电话后,朱某便借来朋友小李的轿车,自认为体内酒精含量应该挥发掉了,心存侥幸匆匆驾车到中队接受处理,不曾想,办案民警在与朱某进行谈话过程中,发现朱某身上仍有酒味,遂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民警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遂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待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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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小伙酒驾发生事故逃逸很快被警方查获,但居然借朋友车来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仍被查出酒驾,这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自认为体内酒精已挥发,可结果令人瞠目。总之,警方提醒驾驶人,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始终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通讯员/陈晓兰 周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