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明白,罗翔老师为什么总是用张三来讲案例,应该能避免把段子当新闻报道吧。

这两天,就在很多自媒体呼吁关注贵州山火以及热炒美国人工智能新成果SORA的同时,很多主流媒体却在跟风两个有关舅舅的、一眼假的“三无”新闻——

2月16日,博主“Thurman猫一杯”发布视频,称其在巴黎一餐厅捡到一年级八班秦朗的寒假作业。

秦朗“舅舅”现身评论区——一名IP地址显示为江苏的网友自称是秦某的舅舅,并表示秦朗就读于西场小学,此评论点赞高达二十多万。但随后这个自称秦某舅舅的视频账号就显示被封禁,账号因违反社区规定被禁止关注。

之后,多家主流媒体跟进报道,还有去核实具体学校、学生。

18日,多个小学回应学校并无此人。浪费这么多媒体公共资源以及学校人力物力后,结果,竟然是#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秦朗丢寒假作业事件#。

咱就说,无论是真实事件,还是这个自媒体博主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这件事,除了让大家一乐外,有什么新闻价值以及社会价值?

当然,有流量。

这个舅舅事件还没闹完,另一个舅舅事件又登场了。

2月21日,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外甥正月理发舅舅当晚去世,舅妈控告故意杀人索赔百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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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这一眼假的三无新闻,竟然出自央视“社会与法”栏目!

为什么说一眼假?不仅因为是三无新闻,还因为不合理——我不知道视频中律师是不是在讲一个类似“张三”的案例,但出现在视频里,确实像真事——

刘兵正月初二去理发,谁知舅舅当晚遭遇车祸去世。当地有一个习俗:“正月里理发死舅舅”。于是舅妈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被警方拒绝后她又将外甥告上法院……

停!到这里新闻媒体真当新闻报道,是不是想一想:警方都明确拒绝了,法院怎么会受理这种荒唐的诉讼?是我们的司法资源闲置太多吗?

如果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警方拒绝,说明就不能构成刑事案件,那就是民事诉讼案件吗?

当然,@紫竹商业评论 也不排除真有法院就受理了这么荒唐的起诉,但如果是这样,新闻媒体不是应该关注这个新闻点吗?法院为什么会受理这个案件吗?以及具体哪个法院?

这种案例,总比翻遍全国找一个小学生秦朗简单太多了吧?而且也比找个丢作业的小学生要有社会意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