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棠

审核:CFO大叔

校对:小杜

来源:公众号【洞察新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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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多次修正和修订。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然而其可能存在一些矛盾之处,并将对创新创业产生影响。

一、股东的有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之间的矛盾

关于股东的出资方式,在2023年前《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公司成立时其他非货币性出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确认,自己检验过的事情出现较大误差,其承担连带责任无可非议。然而在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在原有的条件上更加强化了股东的连带责任,即新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无论是非货币性还是货币出现出资缴纳不足的情况,都要由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比如,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有两位股东分别是甲和乙,假设甲和乙分别认缴50万,但甲实缴了50万,乙实缴了30万,还剩20万未缴,后来若乙无能力缴纳其余的20万时,那么按照新的《公司法》规定,则甲可能会突破50万的有限责任,去承担乙认缴的未出资20万的连带责任。这样一来就无疑是扩大了无过错方甲股东的连带责任。

然而在新《公司法》的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或与第五十条规定的连带责任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即规定了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又有可能要突破有限责任的界限,这会使得股东的投资风险变大,从而导致其投资意愿降低,抑制投资办企业的热情和能力。此外,股东可能入局容易,出局难,没有实缴全部,即使转让了如果受让人没有缴足资本其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今后的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时将会更加谨慎,因为投资成本增加了,除了要考虑创始人和项目的好坏之外,还要考虑和考察其他投资人是否诚实可信和具备投资实力,他们需要更加仔细地评估投资风险并考虑自己是否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这可能会对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产生抑制性影响,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度的增加,使得一些企业难以获得所需的资金支持,不利于激发创业活力

二、降低设立门槛宗旨与五年内缴足资本之间的矛盾

新《公司法》的修订,旨在加强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创业者创业。为此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简化了设立程序,比如,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协议备案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董事会决议事项备案制度,降低了公司设立的行政成本。此外,还简化了公司设立时的申请材料,减少了不必要的繁琐手续。这看起来无疑有助于激发创业活力,促进市场主体的增加。

然而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实际上将以往的认缴制变为有期限的实缴制,而这可能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同时会给初创企业及其股东带来一定资金压力。因为在创业初期,往往面临着资金紧张的问题,可能导致企业因无法满足实缴要求而错失发展机会。比如,较好的招投标都有较高的注册资本作为门槛,初创企业前期易因资金短缺问题而错失良机。同时,可能还会影响其在创新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投入。此外,这也可能使得一些具有创新潜力且具有远期收益的项目但前期回报率较低的企业无法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导致存活率降低,从而抑制市场的创新创业活力,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自2014年实行认缴制以来,注册公司的数量基本上每年都是在急剧增加。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公司数量从2014年的1303万户,增长至2023年11月底的4839万户,增长了2.7倍,其中99%属于小微企业。如今重回实缴制,难免会挫败创业者、投资者和中小企业的信心,抑制和冲击创新创业活力,而这与新《公司法》的宗旨和降低设立门槛的初衷是存在相悖的。

三、总结点评

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如都做天选的打工人!新《公司法》虽然在规范市场秩序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方面有明显的积极作用,但或同时存在一些矛盾之处,增加了创业风险和投资风险,对创新创业产生了冲击和抑制。你说,这到底要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创业创新,还是鼓励大家老老实实、规规矩矩上班打工混日子?

参考文章:

1、《鼓励还是抑制投资办企业?》.华东经济学家;

2、《揭秘2024年新《公司法》实施前后的重大变革 》.搜狐。

作者简介:

知棠,CFO大叔新媒体运营官CFO大叔——资深CFO,10多年战略财税咨询及资本运作实战经验。曾先后在上市央企、某知名互联网文化娱乐企业和行业领先的某智慧财税服务机构从事战略咨询策划、股权债权融资、上市挂牌辅导等工作,作为专家顾问带队为上百家/位企业客户和名人明星提供了咨询辅导服务,关注新时代的前沿新技术、管理新理念、商业新模式和娱乐新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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