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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渭南公安交警2月15日、1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涉酒恶性事故,全力为群众欢度佳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大年初六、初七(2月15日、16日)共查处酒驾55起,现将酒驾违法行为人名单公布如下:

2月15日23时许,临渭交警在胜利大街与金水路十字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浑身酒气,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当晚7时许,王某在亲戚家聚餐时喝了几两酒,吃完饭休息了一会,认为这么晚了路上不会有交警检查,便载着妻子和孩子一起驾车回家,没想到刚开出小区就被交警查获。交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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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凌晨1时许,白水交警在杜康街例行检查时拦下一辆小车,发现驾驶人刘某浑身酒气。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前一天晚上刘某和朋友聚会时喝了酒,次日凌晨1时许,想着大半夜不会有交警检查,没想到刚上路就被交警查获。在调查中交警还发现刘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交警依法对其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并暂扣该机动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春节假期,亲朋好友欢聚宴饮情况增多,酒后驾驶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突出,渭南公安交警将突出“一午一晚”及零点后等重点时段勤务部署,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从严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