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临汾市气象台最新发布的本周天气预报,1月31日起,我市将迎来新一轮雨雪天气,为保障广大师生假期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将全市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由2月2日调整至1月31日,开学时间保持不变,各高中学校要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并对所有学校提出如下要求:

一、确保师生安全离校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1月29日起进入寒假,各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延缓师生离校,各高中学校务必于1月31日12时前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离校。放假前,各学校要向师生、家长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严禁师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各种超员、超载车辆。凡因私自延缓师生离校时间发生安全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二、严禁寒假违规补课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规定,严禁以冬令营、自习班、集训班、托管等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违规举办培训班、特长班、提高班等;严禁将校园、校舍、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等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凡有上述违规补课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除《寒假作业本》之外,原则上不再布置其他强制性的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各学校可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特点等,制定并发布《寒假学习生活指南》,内容可涵盖建议阅读书目、观看影片(纪录片)清单、适宜的体育运动项目和运动建议、社会实践活动场地类型等,给学生及家长提供具体化、可操作的假期生活学习指导,帮助学生及家长科学合理的规划寒假生活;同时还要引导家长理性看待课外培训,不盲目报班,让学生们能够充分休息,调整身心状态,为新一学期的学习做好准备。各学校即日起对本校寒假作业布置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凡无视文件规定、不落实工作要求,布置繁重作业,增加学生负担的,要立即整改,如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造成学生或家长投诉举报的,市教育局将予以约谈通报。

各县(市、区)教科局、学校收到通知后,要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并将《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以及本文件转载至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尧都区教科局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落实1月24日市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精神情况(含学校寒假作业布置情况),于1月30日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212办公室。

临汾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来源:临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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