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非常重视“和”的概念。《论语》里记载有若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斯为美,小大由之。” 所谓和,一方面是指和谐、和平,具体指人与人、集团与集团、国家与国家之间和睦相处,没有争斗。另一方面是指和合、合同,具体指差异性、多样性基础上的统一,求同存异,共荣共生。古代礼以别异,乐以和同,礼使社会等级化、秩序化,乐使社会中的不同阶层、不同立场、不同文化者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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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认为,只有建立在差异性、多样性基础上的统一、和合,才能创造新事物,推动万物发展使之具有生生不息的力量。周太史史伯曾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济。以他平他谓者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土与金水木火杂,以成百物。” 多种多样的事物聚集在一起,并达到平衡,这种以差异性、多样性为基础的统一体,才能产生新事物、新思想。如果只是相同的事物堆积在一起,没有差异、没有对比,只能趋同,这样就也就不会变化、变革发生,新事物也将无从发生。

比如,一首动听的曲子,一定是由各不相同的音符组合而成。如果只有单一的曲调、同一个音符,那就不会有人再愿意听音乐了。所谓的发展也必然建立在差异化的基础上,有不同的思想,不同的文化,相互交流、碰撞,才有可能产生新的观念、新的体系。西方的地域并不广大,但文化的多元化特征特别突出,所谓文化更新的速度与频率相对的大些。我们中华文明,地大物博,但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中,文化相对单一,变革少,创新也少,所以基本维持数千年而极少变更。

人需要不同声音、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味道,需要丰富多彩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才能发展,社会也一样,健康的社会也需要不同的意见、不同的力量、不同的文化才能维持生生不息的变化,世界也一样,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交流碰撞,相互制约,相互激励,并存共处,相济相生。正如《中庸》所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和而不同,既表现为海纳百川的多元化共存上,也表现在坚守自我,在异质文化的交流碰撞中不丧失自我,坚守自己文化的本色。正如钱穆先生所说:“中国民族常在不断吸收、不断融合和不断扩大与更新中。但同时他的主干大流,永远存在,而且极明显地存在,并不为他继续不断地所容纳的新流所吞灭或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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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有坚持以“和而不同”的态度对待自身的传统文化,对待其他民族、国家、地域的文化,对待现代社会多元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中华文化才能展现出活力和创造力,更新自身,创造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新文化,为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