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维明,是中国当代著名学者,现代新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一生致力于研究和传播儒家文化。在深入考察了中国士人的特质后,他指出:“在儒家传统中,关心政治、参与社会及对文化的关注,是读书人最鲜明的特征。中国的“士大夫”……不仅仅致力于自身的修养,而且担负着齐家、治国乃至平天下的重任。一句话,他们身处其位,就具有凭其权力与声望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他们都具有这样一个信念,即要改善人类的生活条件并且更有效地实现天下繁庶的大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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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的儒家式社会,与知识分子积极参与社会自治有密切关系。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把齐家、治国、平天下当作自己的使命。正如徐复观先生指出的那样:“传统的、很严正的中国知识分子,在人生上总是采取忧以天下,乐以天下的态度。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中国知识分子的人生观中,认为这是修身所要达到的目的;亦即是认为家、国、天下与自己之一身,有不可分的关系,因而对之负有连带的责任感。”

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在家、国、天下一体的责任意识下,积极参与政治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他们有的通过科举等方式进入文官政府,直接参政,亲身处理国家日常事务。积极向统治者建言,推进改善民生、维护百姓利益的政策实施。他们有的虽身处民间乡野,却始终将化民成俗作为责任使命,传播儒学思想,参与社会建设。正如荀子所说:“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

宋代以后,许多地方鸿儒怀抱化民成俗的社会理想,以“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情怀,积极组织订立一些乡邻共同遵守的约定,称为“乡约”。其内容多为敬老恤孤、患难相恤、温恭礼让、友爱互助等等。“乡约”,是民间社会为对抗灾荒、帮扶弱势群体而制定的一种自发救助制度,体现着儒家的济世情怀。

乡约一般由地方上推举出来的德高望重者主持订立,通过自愿加入的原则将乡民组织起来,并按照约定进行集会、赏罚、管理等活动。最早的乡约是北宋神宗时,由吕氏家族订立的《吕氏乡约》,其内容主要有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项。其中,患难相恤是典型的民间自发的相互救助,包括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和贫乏七项。《吕氏乡约》是一种颇为有效的组织形式,它对民众进行教育和约束,起到了扬善抑恶、移风易俗的作用,促进了当地民间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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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乡约外,我国传统社会各行业也自发形成了商会、帮会等民间团体,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正是这一个个稳定、自治的小团体,将中国社会化整为零,实现了政府官治与民间自治的无缝衔接,保障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儒家提出士大夫与君王共治天下的主张,不仅是指士大夫当朝作官,也包括在民间担当教化之责,化民成俗。

中国是一个礼制社会,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在长期耳濡目染的影响下,中国人早已将礼内化为一种习惯。知礼、行礼是每个人的责任。不懂礼、不行礼是没有规矩、不讲道德的表现。人人知礼、行礼,这样的社会一定是民风淳朴、和谐稳定的。 我们乡村宗法社会绵延千年,繁荣稳定,与儒家士大夫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担当意识相关。儒士立己立人,,积极入世,为匡正国家社稷、维护百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努力。

宋儒张载将儒家士人的理想概括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