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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寿春)

南北朝时,北魏有个县城,叫做寿春。

这个地方,在今天的安徽淮南。

寿春县里有个百姓,叫做荀泰,他还有个三岁大的儿子,有天这荀泰带着儿子到城外溜达,突然遇到了强盗,结果这孩子当时就被强盗给掳走了。

寿春这个地方,它处在江淮间北部,自古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而且在当时南北对峙的情况下,显得格外重要,南人得寿春,中原则失其屏障,北人得寿春,江南则失其咽喉。

寿春四通八达,人口密度大,所以这孩子一旦要是丢了,你想要再找回来,那可就有点困难。

但是咱们无巧不成书,这孩子如果没找到,那也就算了,也就不会有这个故事了,万幸,父亲荀泰找了一段时间之后,还真就在寿春县里把孩子给找到了。

他丢失的这个孩子,被养在同县人赵奉伯的家里,没往外走,没带出去。

古代县乡一级的单位,本地的老百姓,那出门是需要路引的。

一般来说,你生于哪里,长于哪里,你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哪里,没事,你是不能乱窜的。

你想要从这个村到那个村,想要从这个县到那个县,想要进行短途或者长途活动,都需要提前去官府申办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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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路引)

到了官府,姓什么叫什么家哪里从事什么工作都要老实交代,来何所去何地办什么事儿几天回也要提前说明,官府调查清楚,认为没有问题,就会给你签发一张路引当做凭证,有了这路引到各州府关隘的时候你才能通行,假使你没有这路引,不好意思,那您就老实在家里待着吧。

而且,路引这个东西,它的效力也十分有限,基本上就给你签发个三天五天,而且只允许你在路引上规定的两地之间奔走,在这样的制度下,天下农民百姓们被按部就班的固定在了自己的土地上,就不会有演变为流民的可能。

历朝历代对流民都是高度敏感的,流民没有户籍,无从查证,他们四处流窜,惹是生非,一不小心就会聚起来造反。

所以,历朝历代对路引的核查都相当严厉,这帮强盗们就算是抢了孩子,他办不出来路引,他也出不去。

那有读者可能问了,说那不能啊,我记得明朝有个著名旅行家徐霞客,一天到晚四处走动,也没见有人拦着他啊。

的确,徐霞客游历天下没办过路引,但是问题是,徐霞客所处的时代,是明朝末年,那个时候明朝的制度体系基本上已经瘫痪了,别说徐霞客都不用办路引了,就连快递员李自成也失业了。

荀泰丢孩子这个事情,史书没有记载具体时间,但是大概发生在公元455年到公元525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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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霞客坐像)

公元455年,是北魏兴光二年,公元525年,是北魏正光六年,中间有文成帝拓拔濬,献文帝拓跋弘,孝文帝拓跋宏,宣武帝元恪,孝明帝元诩五位皇帝。

这七十年的时间,正好是北魏王朝从发展强盛到崩溃衰败的一个缩影。

北魏历史上最优秀的皇帝,当属孝文帝拓跋宏,也就是元宏,他平生素有仰光七庙,伏济苍生的志向,施行汉化改革,毕生宵衣旰食是殚精竭虑,但他不知道,在他死后短短不过三十余年,空前强大的北魏王朝就走向了分崩离析。

学界一般认为,孝明帝元诩的死,视为北魏王朝崩溃的开端,但是525年的时候,皇帝还没死,可见那个时候的王朝还是勉强可以支撑的。

朝廷有礼仪,社会有制度,民间有法理,所以荀泰找到了自己的孩子之后,立刻就把赵奉伯给告到了官府。

但是,孩子只有三岁,还没有什么记忆力,他跟着荀泰就认为荀泰是他爸爸,跟着赵奉伯一段时间之后,他就把荀泰给忘记了,认为赵奉伯是他爸爸,所以赵奉伯虽然被告上了衙门,但却一口咬定,荀泰认错孩子了,这个孩子就是自己亲生的。

古代条件毕竟有限,他验了不DNA,案件闹到县里,县令解决不了,又报到上一级的郡守,郡守也无计可施,于是只好再往上报,直接就申报到了朝廷里。

皇帝日理万机,当然没有时间处理这种事儿,所以这个案件,就被临时指派到了北魏大臣李崇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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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

李崇,字继长,黎阳郡顿丘县人,他是北魏文成帝拓拔濬的皇后元氏的侄子,勉强来说,也算是个皇亲国戚。

李崇这个人,他头脑灵活,以前就办过不少案子,而且做人做事,很有想法。

比如,他负责治理兖州(古黄河到济水之间的一大片区域)的时候,兖州盗匪非常频繁,而且行动迅速,是抢了就没,偷了就走,特别难抓。

兖州,它不是特指一个地方,而是指一个地理范围,包括了山东西部,河北东南,以及河南东部,这么一大片土地,盗匪流窜作案,你要说抓,其实也不好抓,因为涉及的地方太多,监管和捕捉,那也是需要成本的。

北魏朝廷战事吃紧,他要和南朝政权争夺土地,所以兵力空虚,这兵力一空虚,人力也紧跟着匮乏,官府没有那么多衙役来缉盗,那么就需要兖州各地的官员们自己来想办法。

当然后来,这个办法,是李崇想出来的。

首先,李崇让兖州各地以村为单位,每一个村里都要建一座可以登高眺望,视野开阔,且可以方便观察的鼓楼,这鼓楼上呢,每天都留两个人值班,他们在鼓楼上就专门负责观察,哪儿有盗贼,鼓楼上的人就敲击提前放好的铜锣,村里的人听到锣响,立刻守卫村中要道,对贼人进行围追堵截,周边村里的人听到锣响,也跟着敲锣,周边村的周边村听到了,也跟着敲,所以往往只要一个村发现一个匪盗,敲锣声就能传遍百里,这就起到了一个预警和联动的作用,尤其适用于兖州这种广袤的区域,采用这个办法之后,兖州的匪患很快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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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

李崇治理过兖州,还治理过扬州,而扬州的治所,正是寿春,所以说丢孩子的这个案件,也算是他的本职工作。

李崇他还不是纯粹的文臣,而是那种能文能武类型的,他上过战场打过仗,尤其和南朝南梁打过很多次的硬仗,战功彪炳,突出一个擅长防守,下盘很稳,往往让敌军无从下手,因此还有了“卧虎”的称号。

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治府,所以他这种能力出众,全面发展的人才,在看待问题的时候,往往和别人的角度不一样。

县令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主要是从这个三岁孩子的身上来断定是谁是父亲。

但是问题是,三岁的小孩他童言无忌,他说话没有逻辑可言,所以想要理清案情很困难。

而郡守呢,则从当事人荀泰和赵奉伯的身上找突破口,可是问题是,俩人都是各执一词,而且还有邻居家人等作证,俩人都是言之凿凿,所以也无法下定论。

案子落到李崇的手里的时候,李崇的动作十分奇怪,一来,他不审问荀泰和赵奉伯,二来呢,他也不派衙役到下到民间去调查,而只是把这个三岁的孩子单独养在官府十多天,并且特别强调,不允许荀泰和赵奉伯与这个孩子见面,甚至不允许这俩人在这十多天之内知道有关于这个孩子的任何消息。

十多天过去之后,李崇突然假装十分隐秘的放出了一个消息,那就是:这孩子在官府里养育不周,出了恶疾无法医治,已经夭折了。

而在放出这个消息之前,李崇早就已经在荀泰和赵奉伯的身边布好了眼线,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

荀泰听说孩子夭折,那当时感觉就是天都塌了,跌倒在地上就开哭,哭的是肝胆俱裂,寸断心肠,那伤心的劲头儿,那就别说了。

作者本人没结婚,当然也就没有孩子,所以作者其实不能理解丧子之痛的心情。

但是作者曾经有一个表叔,他降生不久的儿子刚会叫爸爸就患上了白血病,几经医治,最终还是离他而去。

我这个表叔以前一百八十多斤,丧子之后体重骤降,半年之后再见他,竟然只剩下一百斤。

情感当然不能量化,但是这消失的八十斤,是真正的,思念儿子的情感。

反观这个赵奉伯,他听说孩子病逝之后,虽然也表现出了伤心的样子,但是他情感不充沛,不真实,只是长久一言不发,然后哀伤的叹了几口气之后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动作了。

是啊,那本来就不是他的孩子,那样的情感,是无从作伪,是装不出来的。

最后,赵奉伯承认,孩子是自己拐带的,而荀泰终于要回了自己的孩子,欢欢喜喜的回到了家。

公元525年,故事中的这个李崇病逝了。

李崇其人,总体来看,为人温厚,长于刑案,这辈子也算是出将入相不枉此生了。

李崇死后三年,北魏孝明帝元诩也驾崩了,同年北魏爆发河阴之变,王朝辉煌不再,幸而,有关李崇所审理这一桩案件的过程,被如实的记载到了《魏书》之中,如沧海遗珠,更待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