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是天降大单
然而却是满满的套路
广陈镇的计老板
就遇到了这样一件揪心事
40多万元的货款,只收回5万元......
计老板经营着一家农资经营部
2021年10月
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程某
对方称在海宁承包了1000亩土地
用来种植小麦
需要订购大量的种子和化肥
当时程某就非常爽快地支付了2万元定金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之后
计老板陆续运给程某复合肥102吨
小麦种子28吨,总价40余万元
但程某只支付了5万元的货款给计老板
尾款一直没有支付
计老板多次讨要
程某都以农作物销售后再结款为由推脱
甚至后来直接将他拉黑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当时我看他这个人一本正经的,
就同意把化肥和种子赊给他。”
又等了几个月
程某仍没有结账的打算
计老板无奈只能报警求助
程某!被抓住了!
接到报警后
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多方收集证据
并于近日赶赴安徽将嫌疑人程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
实际上程某并没有承包土地
近些年他欠了不少外债
他以在海宁承包了1000亩地为由
向计老板订购了40余万元的种子和化肥
但在收到货物后
又全部转卖给了他人
且没有任何向计老板支付尾款的意向
程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
目前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24日中午
计老板的女儿将一面印有
“忠于职守 一心为民”的锦旗
送到民警黄列彬手中
感谢民警成功破案
挽回他们的经济损失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醒广大商家
做生意时一定要本着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
钱货两清
才是生意保障
来源 | 平湖公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责任编辑 |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