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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对胶州市胶北街道3家经济合作社因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逾期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截图如下:

1、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辛庄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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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大庄村经济合作社

3、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砚里庄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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