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冀雪俊同志阳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凯同志阳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

李生茂、孙会峰同志阳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任命

李晓强同志为阳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闫晋国、温志武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明明、牛慧同志为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进才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