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治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表示,当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持续开展冬季呼吸道疾病监测和研判,对做好医疗资源调剂、优化就医流程、发挥中医药作用等工作进行部署。根据监测,目前流行的急性呼吸道疾病均由已知病原体引起,都有相应的成熟治疗手段,未发现新病毒或细菌导致的新发传染病。

米锋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推进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应开尽开,根据患者数量增开午间、夜间和周末门诊,延长服务时间,扩充住院床位,不断优化挂号、检查、缴费等就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

此外,要做好分级诊疗,畅通转诊渠道,跨科跨院调剂人员,保障医用物资供应,推广互联网医疗,最大限度提高接诊能力。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中西医结合,针对冬季呼吸道常见病,普及中医药防治疾病知识,提升防治效果。

米锋还强调,要做好流感等疫苗供应保障和接种服务,老年人和儿童等重点人群尽早接种疫苗,降低患病风险。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对于防止呼吸道疾病的传播是十分有效的。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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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可以填报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哦

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

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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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

一老一小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提高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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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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