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这个周口联通的老技术员一样,有着非常相似的工作经历,只是后来自己主动选择离开了通信公司,并没有离开通信行业,35岁之前,一直从事相关工作,后来逐渐干起了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工作,所以我对于这个事件非常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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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法律层面,联通公司表面肯定没有责任,因为这个老哥哥,应该是属于劳务派遣人员,也有可能是业务外包公司的雇员,劳动关系隶属于第三方公司,联通公司只是用人单位,所以他的问题,只能和第三方公司解决。

所以,联通公司用劳务派遣,或者业务外包,就是为了规避用人的法律风险,几乎国内大中企业都是这个套路,这个方式是劳动法赋予企业的权利,把职工关系管理,交给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而人力资源公司从一开始使用员工,就已经设计好了辞退的每一步,一般的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就只能认头,绝无反击的可能,第三方公司,就给甲方干脏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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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劳务派遣是有个三原则的,派遣的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但是无论是央企,还是民企,基本上都不会考虑,只要把业务给了第三方公司,他们就能搞定,就算个别有问题,第三方公司也能处理,就算处理不了,赔点也无所谓,损失凤毛麟角,挣得盆满钵满。

以前劳务人员多的时候,劳务公司基本上用的都是外地人,因为外地人出来打工,就是为了赚钱,不会考虑什么劳务派遣,还是正式员工,有没有社保等等,但是近几年劳务人员紧张,加之人们的法律意识上升,大企业和第三方又想出了业务外包的形式,其实就是用工另外一种合法形式。

劳务外包,就是把企业中的具体业务打包给第三方公司,比如就像通信公司的机房维护等项目,以业务外包的形式,签给第三方公司,按照合同法执行,归根到底还是企业用人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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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生产企业,建好了厂房,把生产任务外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反过来租赁企业的厂房、设备,由企业供原料,实质上的管理、技术都是企业人员,产品生产中,只有工人是劳务公司负责的,这一系列的操作,还是为了企业用人,而不承担用人的风险。

什么是用人风险?其实就是,签了合同的员工不好管、管多了离职要赔偿、受伤了要走工伤、女员工还有三期假、业务多的时候,想要多少职工就有多少、业务少的时候,想不要就不要,合法合规无隐性成本,劳务外包比劳务派遣,对于甲方爸爸更适合。

这位老哥哥,为什么能在周口联通长时间工作?这个也很简单,对于特殊的技术岗位,或者管理岗位,又或者甲方用着比较顺手的,甲方公司把这些人招聘好,然后找一个第三方公司挂在他们名下。

第三方公司不断的换,但是在职的人员不变,所以大公司的员工,两三年就换一家外派机构,就是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职难度,和N+1的离职赔偿。员工在公司正常工作,领导让无条件换就换呗,不换也行,立马辞退,成本最小,所以员工只能是默默接受,当员工想要反击的时候,手里连个砖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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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第三方公司的招聘的,但是这个人还可以,那么甲方也会要求下一家公司把这个人接纳,而第三方公司,也非常愿意这样,因为可以减少他们的招聘成本,而且能很快进入到正常工作状态,无缝交接,只要甲方没有要求必须更换所有员工,新的第三方公司,和已经在职的员工,也会主动联系,这样三方都有利。

所以,周口联通的这位老哥哥,从现在劳动法的层面上要想得到什么,几乎不可能,所以他把联通违规的事情曝光,也是无奈之举,从法律层面,想要突破非常困难,目前的状况,也就是三方都败了。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业务外包苦民久矣,但平民百姓真得无法突破,偶尔有之,也对大局撼动不了,但物极必反,就像这次一个联通的底层员工,把这个丑事公布于众,也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逼急了,兔子还咬人呢!

希望法律专家们,该起床了,干点正事吧!主要央企国企自己掂量掂量,你们是给国家兜底的,不是压榨老百姓的,如果你们挣的钱,是这么来的,干脆就别挣了,我们嫌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