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攸县法院深入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成功打击一起拒执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株洲某工程有限公司从攸县某贸易有限公司处购买砂石、混凝土及租赁机械,后株洲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材料款未付,经攸县某贸易有限公司催收,株洲某工程有限公司依旧未支付,双方酿成纠纷,攸县某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株洲某工程有限公司分两期支付材料款,并支付利息。

协议达成后,株洲某工程有限公司未如约支付材料款,攸县某贸易有限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株洲某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向法院主动报告财产,经承办法官线下调取该公司银行流水发现,自2019年至今该公司账上均有不同数额的进出账,该公司有能力却不履行还款义务,此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办法官传唤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张某生,并向其送达预拘留决定告知书后,张某生仍表示其目前没有钱偿还,承办法官明确告知其法律后果,并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迫于法律威慑力,当晚,张某生便主动履行了部分义务,并对剩余款项作出承诺,将按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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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此次“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攸县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彰显法律权威,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