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16分河北省石家庄市国棉三厂宿舍16和15号楼相继发生爆炸,16号瞬间倒塌,楼内132人被埋。

在此后45分钟内,市区又有三处楼房相继发生爆炸。

5起爆炸前后不超过1个小时。

石家庄城区顿时火光冲天,睡梦中的人们被巨大的爆炸声惊醒。

一时间,呼喊声、哀嚎声、痛苦呻吟声充斥着整个城区。

据事后统计,此次爆炸案共造成108人死亡,其中最大的86岁,最小的6个月。

案发后,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党政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公安机关调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一切代价,迅速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在展开大救援的同时,抓捕凶手的工作也随即展开。

经过调查,此次特大爆炸案的元凶正是靳如超。

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全国抓捕。

案发第8天,靳如超在广西北海被抓获。

特大爆炸案内幕随即被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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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

爆炸案发生后,河北省委、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石家庄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指挥部,石家庄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千人组成的专案组。

经过反复勘验现场和对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分析后,认为5起爆炸案使用的是同一种炸药、采用的是同一种引爆方式,初步判断为一人所为。

经过走访排查信息综合,发现发现家住爆炸案发生地的国棉三厂宿舍16号楼201室的靳如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靳如超,41岁,无业,在1988年因强奸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为人多疑,做事偏执,长期与家人关系十分紧张,与邻里关系极不融洽,曾扬言用爆炸方式报复他们。

靳如超现住的201室原来是分给其楼上的301室周某的,因靳如超强行占据此房,周某曾多次向单位反映,靳如超对此怀恨在心,曾扬言报复;靳如超的继母多次到派出所举报他强奸妇女,使其被公安机关审查,因而积怨甚久。

靳如超离婚前长期虐待妻子,且对妻子提出离婚耿耿于怀。

靳如超出狱后曾多次找到前妻父母家要求复婚,因被拒绝,多次寻衅滋事。

靳如超曾与前妻现在的丈夫打过架,因此对其也怀恨在心。

靳如超对生母遗留下来的房产转卖一事对姐姐非常不满,他入狱前就在家研制过炸药,并与其弟数次做过爆炸试验,今年2月17日,因曾与新如超同居3个月的韦治花偷其600元钱跑回云南老家,靳如超于3月9日追到云南省马关县将韦治花杀死后潜逃。

抓捕靳如超成为了破获此案的关键。

公安部在案发当晚发出A级通缉令,全国公安机关布下天罗地网,全力抓捕靳如超。

3月23日8时20分,犯罪嫌疑人靳如超被广西北海警方抓获,并当场缴获其随身携带的365克硝铵炸药、34枚雷管、地图册以及他本人和韦治花的身份证等物品。

随后,靳如超被押往石家庄。

经审问,靳如超对在云南杀人和在石家庄制造“3·16”特大爆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5起爆炸案都是他一人所为。

元凶找到了,可靳如超为什么要制造这起震惊中外的爆炸案呢?

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二、伤病致残,性情大变

靳如超出生在1960年,8岁时,他患感冒发烧引发中耳炎,结果因为打链霉素中毒导致听力严重受损,之后又多次输液吃药打安定针、安痛定,最终导致耳聋。

因为这个原因,靳如超上完小学就辍学在家。

由于听力受损,这使他同别人的交往开始发生困难。

时间一长,他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开始变得沉默、孤僻起来。

由于语言交流有障碍,靳如超与别人交流大部分靠猜,猜对了还好,猜不对了,他就会做出错误的判断,甚至作出过激得的行为。

这种偏执、多疑的性格、首先殃及了他的家人。

他曾在日记中这样记录自己的妻子:

靳如超1984年结婚,他对妻子从猜测和怨恨开始,至最后想尽各种办法要除掉她,他在日记中这样记载着妻子的“罪过”:

第一件,我让她给做清炖鸡,她故意放半瓶酱油把鸡弄成黑色。第二件,还是让她给做鱼,提前跟她说了不要放酱油和醋,她故意把醋放进去半瓶。她怕我能吃好、恢复精神。第三件,让她给我洗澡,她故意不洗。

靳如超1984年与妻子结婚,妻子对他是非常照顾,但多疑的靳如超由于听力问题,总认为妻子瞧不起他,甚至怀疑她在外有外遇,连儿子都不是他的,因此,他由猜测到怨恨到最后竟然有了想除掉妻子的想法。

他与家人的关系也非常差,他父亲给他娶了一个后妈,但靳如超却对后妈充满了偏见,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我父亲是个十足的混蛋,没有人世的头脑。对我有什么事都不保密,四处乱说,还说我以前各种不好的话,让别人听了都讽刺我、恨我。
父亲的一生是拿儿子生命玩弄……爸爸,咱们和后母不是一条心,有什么事不要告知后母,后母知道了就出坏,破坏对付咱们的。
回去后一定把爸爸的继承权利拿到手,把后母的几个儿子搞清楚……后母是个没头脑的人,她是个盲目的人。都是听张家(注:邻居)瞎拆弄……我姐从中也搞鬼。疑狠不了别人,疑狠了我们全家……

此时的靳如超完全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责任全部推给别人,这让他的性格更加极端。

他不仅认为自己因犯有强奸罪而入狱是妻子制造的,就连他弟弟1987年因伤害罪被判死缓入狱,也认为是妻子所为。

反正,在靳如超心里,他之所以犯罪,就是他妻子造成的,他曾在日记中多次提到要杀了妻子。

在他看来,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好人,都是惟利是图、仗势凌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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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女人的出现引爆了他的犯罪恶念

长期的自我压抑、仇恨,让靳如超内心深处复仇的心理也越来越膨胀。

之后,他开始学习制作炸药,在1987年他入狱前就曾做过试验,这两种东西一混合点火就着了,不用雷管和导火索引爆,但是这相当危险。配制的原料也买不出来,威力也不大。当时在他家阳台上实验,差一点着火。

因此,便不再用这种方法配制炸药了,需用就从别人手里买。

靳如超曾在2000年六七月间找到了北白砂村的郝凤琴和王玉顺,从他们那拿了3斤多私制炸药,结果一试效果不太好,就暂时没有再去。

而在此前一个月,靳如超已从山里开矿的农民手里购买了50个雷管和20多根纸药捻。其实为了报复,他策划过12种杀人的方法:一是用炸药制造爆炸;二是利用枪支;三是利用药物注射;四是利用刀子、钉子、铁丝;五是利用动物;六是利用触电;七是利用制造失血过多;八是利用激光仪器;九是利用X光、放射光;十是利用化学毒菌:十一是利用引诱的办法;十二是让对方吸毒。

至于要报复的人,他在日记中都一一列了出来:

“把小玉(前妻)身上的钥匙拿到手、打开她家的门。再除掉她全家。我要制造还击小玉的邪毒来致死小玉的全家,让她的亲属、家族、子孙、后代无一人活在世间。”
“一定要注意我姐报复我,回去后不要让我姐再给介绍女人和婚姻了,警惕她是麻痹我,用女人来陷害我。回去后立即杀掉她,很多的事就不要再写了,一定杀她,就是她再好也要杀死她。”
“要对付这个后母。后母有心脏病,给她倒入碗里三瓶强心剂注射液,使她的心脏跳得更快而死。”

如果此时的靳如超所有的杀人想法还仅限于纸上谈兵的话,那么一个女人的出现,则让他把这种想法付诸了行动。

靳如超是在一个偶然的情形下遇到书治花的。

他同书相识3个月,两人感情一直不错,并筹划着结婚事宜。

2000年8月初的一天夜里一点半左右,靳如超在石市火车站看完下棋后往家走时,见到路边的韦治花,她说她饿坏了,好几天没吃饭了。

靳如超就把她领回我在棉三的住处,给她煮方便面和鸡蛋吃,靳如超问她是哪里的人,她不说。

这天晚上,两人发生了两性关系。

第二天早晨6点钟她走时,靳如超给了她20块钱,她走后过了十来天,自己又找到我家,这回说是从广西被拐到河北采城的,并写了她家的地址:云南省马关县马安山乡岩峰洞村,说这次回来非要嫁给靳如超不可,也是为报恩的。

就这样,二人同居了,生活了有3个月,这期间靳如超的父亲、后母及姐姐都不愿意二人结婚。

他们原计划春节一块间云南书的老家办她的户口和结婚手续,谁知韦治花于去年11月11日不辞而别,还把韦治花家里的600块钱也偷走了。

2001年2月18日,靳如超从家里取了6800块钱,拿着韦治花给他写的结婚协议书,坐61次列车去了云南。

在走之前,他跟父亲说到深圳去打工,靳如超本想到了云南韦治花的老家,就在那里跟她好好过日子,因为靳如超知道她怀孕了。

22日,按照信上的地址,靳如超找到了韦治花家。

当时她没在家,她父母、叔叔对他很好,他到云南的第三天终于见到了韦治花。

韦治花也没说同意与他结婚,也没说不同意与他结婚,但一直花靳如超的钱,当他提出结婚的事后,韦家人提出要6600块钱的“奶母钱”。

靳如超感觉上当,提出要走,但韦治花和她的姐姐都不让走,目的就是想花靳如超手中的钱。

靳如超一住就是半月,但韦家就是不提结婚的事,还多次骗靳如超,靳如超十分生气,便产生了要杀她的想法。

3月9日那天下午,她家没有别人在,靳如超便决心趁这个工夫杀她。

他先在她的屋里勒她,没勒死,她反抗,靳如超就顺势把她抱到厨房,拿起一把柴刀使劲砍她的头……

靳如超知道,光杀死韦治花这一条罪我就活不成了,所以想反正也是一死,便想到用爆炸的方法把石家庄与我有矛盾的人都杀死。

之后,靳如超开始了他蓄谋已久的罪恶计划。

四、石家庄大爆炸,108条人命

杀死韦治花后,新如超当天就逃到了文山县。

3月10日,又从文山县到了昆明,并乘飞机赶到天津。

3月11日,从天津到了河北安国。

3月12日从安国坐车赶到了他曾去过的鹿泉北白砂村王玉顺和郝风琴那里购了500公斤私制炸药。

3月13日,靳如超用从王、郝那里购买的50斤炸药到一个水库附近做爆炸实验。

3月14日,新如超在王、郝处购买了525公斤炸药,并谎称是“鸡饲料”,租车拉到一个村边空房内。

3月15日晚,又租车将炸药运到他要复仇的地点。

3月16日凌晨两点多钟,靳如超乘坐出租车来到石家庄火车站,雇了一个身体强壮的机动三轮车司机,以运送鸡饲料为名将6袋半炸药运到16号楼的2单元门口。

待司机走后,新如超在1单元一楼楼道内、2单元一楼楼道内和2单元门口西侧的窗户下,各安放了两袋炸药,又将剩下的半袋炸药放在15号楼西侧墙根下。

然后,靳如超开始往炸药上安装事先预备好的雷管和导火素,安装后相继点燃并逃离现场。

此时是凌晨4时16分。

跑出“棉三”宿舍区后,靳如超搭乘出租车赶到市建一公司宿舍,在四楼和二楼楼道各放了1袋炸药并点燃。

此时是4时30分,之后,他又跑到附近租了一辆出租车赶到电大街,将两袋炸药用同样手法引爆后,又乘另外一辆出租车到民进街引爆了那里的炸药,此时是凌晨5时01分……

这五个爆炸点,都是他提前规划好的,要炸死不同的人,一处是爱挑拨他与后母关系的邻居;一处是后母家;一处是前妻家(他怀疑儿子不是他的,因此要炸死);一处是嘲笑他儿子是私生子的邻居;一处是父亲过户给姐姐的那所房子。

随着此起彼伏的巨大爆炸声过去,108条人命就此终结。

一审判决前,有人问靳如超还有什么要说的,手脚都被铐着的靳如超流着泪说:“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我的人生怎么也走完了,走到终点了。我现在最想说,我想活得好好的……”

但是,对他来说,永远没有好好活着的机会了。

2001年4月18日,靳如超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