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规定了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和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内容,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充分汲取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实践经验,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设计了一系列制度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是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取得的最新成果。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越来越多未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使用互联网。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未成年网民成为网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成为广大未成年人了解世界、学习知识、休闲娱乐、交流交往的重要平台。

未成年人在通过网络便利和丰富学习、生活的同时,也面临着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多重风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从2016年制定网络安全法,对建设安全、健康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提出要求,到2019年出台《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20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再到此次《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关怀,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发展是保护的目标,保护是发展的前提。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目的,是促进未成年人充分享受数字红利、实现全面发展。《条例》牢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特点,最大化赋予未成年人发展机会,最大限度减少网络风险,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构建起系统完备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

为此,一方面要尊重“网络原住民”的客观成长规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数字权利,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出发,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充分利用网络带来的资源与发展机会;另一方面,要通过合理设置权限、科学分配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网络空间秩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凡此种种,都是要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亿万家庭幸福安宁构筑起坚实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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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条例》的制定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抓未来、抓重点、抓方向、抓长远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理念。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政府监管、家庭教育、学校保护、企业履责、网民自律等各个方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社会共治,构建国家、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格局,织密未成年人保护之网,推动各方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共同汇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强大合力,必将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

文/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