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咬伤女童,舆论为之大哗。一些地方,开始捕杀流浪狗,原因很简单,家养的狗不拴狗链,管理不当,都有可能咬伤路人,那流浪狗肯定不可能拴狗绳,肯定没有人管理,如果一方面对流浪狗放任不管,另一方面又强调要要对养狗进行严管,岂不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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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看到一些地方捕杀流浪狗,就有一些人爱心泛滥,认为捕杀流浪狗是残忍之举,于是乎,一些人要高举爱狗的大旗,开始对捕杀流浪狗的事进行严厉谴责。
家养的狗,走在大街上,不拴狗链都有危险,流浪狗没有危险,谁信呢?那些谴责捕杀流浪狗的人,登记名单造册,让他们为以后的流浪狗咬人担责,行不行?如果不行,谴责捕杀流浪狗,就是不负责的行为。

确实,就有那么一些人,喜欢标榜自己对狗的爱心,他们爱狗心切,往往不把人的安危放在眼里。那些极端爱狗的人,是从来不在乎人被狗咬,或者说,他们对狗咬人视而不见。甚至乎,还要说,狗咬人,往往是人招惹了狗,就是人的错,被狗咬那是活该。
那些极端爱狗的人,他们会义正词业严地谴责捕杀流浪狗,但是,如果流浪狗咬人,他们有谁站出来承担责任吗?一个都没有。只谴责捕杀流浪狗,却不愿意站出来为流浪狗咬人承担责任,这是负责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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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流浪狗咬人承担责任,有什么权利谴责捕杀流浪狗?不为流浪狗咬人承担责任,只谴责捕杀流浪狗,就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