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发杏林大桥!
他当场被抓!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
……
警惕!注意!
这件事千万别做
引以为戒!
PART 1
男子醉驾致驾驶证被吊销
如今无证驾驶又被抓
9月2日15时30分
桥隧交警杏林大桥中队
在杏林大桥出岛方向开展纠违时
接大队指挥室拦查指令
拦查闽G94***小型汽车
该车辆驾驶人涉嫌
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汽车

15时33分
民警经过快速部署成功截停该车辆
民警询问该车驾驶人
有无驾驶证时
卢某某竟然这样答复:
卢某某:
有,我五年前因为醉驾,就在这里被你们查处过。”
经查询
卢某某于2018年3月7日
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杏林大桥中队现场查获
同时
分别于2021年1月17日
和2022年3月30日
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被湖里交警和漳浦交警查获
当民警询问为什么明知无证
还要驾驶机动车时呢?
卢某某:
五年不能开车,憋太久了。”
卢某某因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机动车
将面临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以及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OMG
不仅醉酒驾驶被抓
还多次无证驾驶
这种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
最终只能受到法律的惩罚
无独有偶
徐某某也当场被抓
也是因为......
后果严重!!!
PART 2
半年前因醉驾出车祸的他
如今又因无证醉驾再被查
近日
集美交警灌口中队
在集美区景湖南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时
依法拦停一辆车牌为
闽D08***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
检查中
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
并闻到一股酒气
便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
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95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通过进一步核查
民警还发现
徐某某曾于2023年5月19日许
在集美区灌口大道与双桥路交叉口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事发时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205.23mg/100ml
被集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
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
属于无证驾驶
集美交警依法对
徐某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
二次醉酒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
徐某某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特别提醒
@所有人注意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汽车
也属于无证驾驶
最高罚款2000元
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被扣留
按照法律规定,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汽车,也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驾驶证被扣留的原因主要有:驾驶证被扣满12分、酒驾、醉驾等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你的驾驶证被交警扣留或者处于“扣留状态”的,就不要开车上路了,否则一抓一个准。
根据规定,无证驾驶将面临200元~2000元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务必再次提醒所有驾驶人
文明行驶,安全上路
时刻遵守交规!
最重要的是
谨记!谨记!谨记!
酒驾醉驾,危害无穷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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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编辑:陈亚丽
审核:庄梅芳
来源:海峡导报 厦门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