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四川资阳,年轻漂亮的女杀人犯秦敏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一年她才19岁,正是如花的年华,却过早的凋落了,让人叹息。
照片中的秦敏,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穿着绿色的外套,方格的裙子,虽然只能看到她的半边脸蛋,但仍旧可以看出她的漂亮动人。
此时的她被法警押解着,蹲在地上,可以看得出她的悔恨和不甘,但悔恨已经太迟了,世上没有后悔的药,犯下的罪行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年轻漂亮的秦敏在一个偶然机会认识了一个有妇之夫,二人爱得如胶似漆。男人为了她还和妻子离了婚,但男人有一个6岁的女儿,女儿认为她破坏了自己幸福的家庭,一直都没有接受秦敏,这让她十分恼火,也使她萌发了杀害女孩的念头。
有一天,秦敏失去了控制,将6岁的女孩残忍杀害。事情败露之后,秦敏被依法逮捕,并法院判处死刑。
秦敏的所作所为是她罪有应得,一个6岁的孩子,她也能下得去手,将其残忍杀害,实在是令人发指,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不正常的爱,使人扭曲,更容易让人做出不可挽回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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