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一地产公司所开发房产“一女嫁二夫”法院判决遭质疑!
前些年,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房地产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面对房价持续上涨的利益诱惑,很多开发商违约、违法现象也日益增多,各种有关房产的社会问题逐渐呈现,不乏一些资金不足的地产公司不惜违法将同一房号房产进行两次售卖,各地的判例来看,有的将此“一房二卖”的行为定性为了诈骗,一些按照民事纠纷进行了判决。
来自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的段先生@笔者:2014年9月28日与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开封市汴京路42号皇家华韵第27栋1单元105、2层204号两套商铺出售给段先生。

按照双方约定,段先生当日将两套房产首付789700元、476900元转给了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交纳。

前期各项手续完备后,由于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非法集资等诸多因素,所开发房产被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段先生所购买两套房产按揭未能完成。
2017年11月8日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段先生发出书面通知,要求10日内补交剩余房款,段先生不予交纳,其理由是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非法集资等原因造成的按揭“流产”,责任方不在自己。

2018年1月14日,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王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段先生之前所够两套房源进行了出售并让其使用,至此,一房二卖的事实形成。

段先生便开始了长达几年的司法博弈,起初开封市顺和回族区人民法院判决段先生与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予以了支持,但其他诉求(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予以了驳回。

段先生不服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8日判决驳回了段先生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段先生不服,再次将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王某推上了被告席,请求确认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第三人王某腾出所占房源,最后开封市顺和回族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段先生的诉讼请求。

给出的理由是,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王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三人王某向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房款,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第三人王某交付房屋,为双方履行商品房买卖的同的行为。
段先生主张第三人王某支付房款中有将集资款改为购房款,以房抵债,对此法律并未禁止,证据不足以证实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王某存在恶意串通,损害段先生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说的是判决书中载明,段先生与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案涉房屋出售并交付给了第三人王某,第三人占有使用至今,段先生向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主张合同权利,但请求第三人王某腾出所占案涉两房源,没有依据,不予支持。
段先生认为:“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王某所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具有合法性,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均属于造假,第三人王某的购房款实际是非法集资款,判决时载明了是集资款,但法院规避掉了‘非法’二字,也就是说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与第三人王某相互串通,通过虚假房屋买卖将非法集资款转化为了购房款,再进行以房抵债,第三人王某某交款时间远在我之后,其目的很简单就是以非法行为掩盖强行占有房源的事实”。
当然,段先生提供的判决书中,第三人王某某与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有各自的的说辞,此文不过多赘述。

笔者就该案进行了梳理,段先生首先与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约交纳了首付款,尾款进行按揭,合同即为有效合同,由于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致使段先生按揭无法完成,其责任在于开发商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段先生索要尾款无果,算段先生违约,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无关联,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全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主张索要尾款,很可惜,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段先生所购两房源又进行了再次出售,这就形成了一房二卖的事实。
无奈,段先生只能将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起初法院认为段先生与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当段先生主张自己的权力要求第三人腾房时,法院也认定其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且已经先行入住,未支持段先生的诉讼请求。
令段先生质疑的是,第三人属于出借人,也就是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集资对象,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集资事实,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法院没有查明,以房抵债法律上没有界定,如果第三人王某是开封市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非法集资对象,而不是真正的购房人,其合同应该视为无效。
段先生最后表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倾家荡产也将官司进行到底,坚信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仅仅是口号,胆敢有人以身试法,必将付出代价”。
文|杜金子 采写于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