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金纸,最开始叫“熏金纸”,并且只有浙江上虞才能制作,所以当时曾有“天下浙地有乌金纸”的说法。它是在明末清初,由一个叫魏良再的人发明而成,主要用于制作金、银、铝箔时的垫铺。该项被国家安全部门列为保密级的尖端技术,但令人遗憾的是,在2008年时却被外人勾结内贼所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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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的一天,骄阳似火,南京公安局突然接到南京金箔厂打来的报案,厂方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目前市面上竟有大量与南京金箔厂高度近似的“乌金纸”公开出售,厂方在验证这些“仿冒品”后,发现其技术指标与该厂的保密产品几乎完全一致,因此严重怀疑厂内的国家级保密技术“乌金纸”生产工艺已泄密。

南京金箔厂是全球金箔制造基地,国家级保密技术在该厂泄露,其引发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不仅如此,刚刚如升起的中国金箔产业也到了极为危险的境地。

此时,只有尽快破案,抓到犯罪分子,国家的损失才能降到最小。否则技术一旦在犯罪分子手中扩散,后果不堪设想。考虑到此案重大,国家保密局很快介入此案,科技部也派出专家组专程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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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全中国对“乌金纸”具体配方和工艺知情的只有5个人,但这5个人都是参与研发“乌金纸”的重要人员,是功臣,不宜随便怀疑,而且这5个人里,部分人也只了解工艺流程的一部分,对于全套技术却是不知情的。

市面上却连成品都出现了,这说明失窃的应是全套技术资料。很显然,追查市场上仿品的来源,顺藤摸瓜找到生产方,才是破案的关键。

从2008年8月开始,南京市下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吴局长和特意挑选出的侦查员潜伏入南京龙潭古镇金箔市场,装扮成金箔采购商进行秘密调查,以追查市场上“仿乌金纸”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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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家叫方圆博叶纸业的加工厂进入了他们的视线。这家厂子藏在半山腰,白天也铁门紧闭,还有狼狗守门。知情人讲,他们从来就不允许进厂看货。

侦查员通过渠道与这家厂的“徐老板”取得联系,在对方四次变更交易地点后,最终见到“徐老板”,对方收钱后迅速离去。侦查员立即带着这包乌金纸赶到南京大学检测,结果与金箔总厂的乌金纸成分几乎完全一样。

2008年10月8日,检察官和民警包围了方圆博叶纸业整个院子,当场缴获了大量非法生产的乌金纸成品、半成品、原料和生产设备,陆某(女)当场就擒。陆某的丈夫陶某随后落网,而另一嫌疑人黄某闻风而逃,后被被公安部通缉。

最终,整个案件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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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研制乌金纸的时候,陆某和黄某属于5人科研小组的核心人员,为乌金纸的成功研制做出了贡献。2001年,作为仓库保管员的陶某向妻子陆某提出:搞个第二职业,也生产乌金纸。因陆某只掌握部分配方和工艺,她又拉黄某入伙。

从2002年起,3人白天在厂里上班,晚上在陆家阁楼上反复研究试验。经过5年一百多次试验,花了5万元试制费用,于2007年试制成功与厂里基本一样的“新型乌金纸”。

2007年9月,陆、黄共同出资筹建加工厂,对外谎称“徐老板”。为了隐蔽,将加工厂选址在半山腰的一废弃小学内。短短一年时间,就生产了600多包乌金纸,售出100多包,已收回15万元销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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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法院以陆某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以陶某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这是中国首例涉及非遗项目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黑纸一旦泄漏配方或被破解,金箔产业必然遭到重创。此案的查办,阻止了一场中国金箔产业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