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朝,为了避免女儿在丈夫的歧视和忽视,房子里,女方要花不少钱买嫁妆,这让一些小户人家难以承受。当时有“五妇不可偷门”的说法,意思是说,如果一个家庭养了五个女儿,想要做嫁妆就得破产,强盗们就会懒得“光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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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人家的嫁妆都是非常丰厚的,身为贵人的公主,嫁妆也非同一般。其中,最重要的嫁妆就是给丈夫一个众所周知的驸马头衔,其次是一个官职,堪称“官嫁妆”。

同时,公主的陪嫁财富也让人眼花缭乱。公元868年,唐懿宗最宠爱的长女同昌公主结婚。她的未婚夫不仅被提升为驸马的活人、船长,而且还收到了极其丰厚的嫁妆:一是宫里所有的宝贝都是她选的,二是位于光华里的一座豪宅,位于首都的黄金地段。第三是五百万现金,第四是大量的皇家物资。

同样在唐懿宗王朝,还发生了另一件关于嫁妆的发人深省的事件。裴坦的儿子,时任尚书省右侍郎,嫁给了地方官员杨守的女儿。杨守觉得自己是位高权重的亲戚,就赠送了巨额嫁妆,而且嫁妆用具也十分豪华。按理说女方的嫁妆很丰厚,男方应该“微笑着接受”,但裴坦却说:“这是对我们家族的威胁!”随后他命人当场将所有豪华嫁妆用具搬走。后来杨受因受贿被判处死刑,十几人受到牵连,而裴坦作为姻亲却毫发无伤,后来还升任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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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熙宁朝以后,有规定,除了结婚的女儿皇帝外,国库要抽取嫁妆钱,其他皇室女子出嫁时也享受这种待遇。宋徽宗女儿辅国公主收到的嫁妆是20万元,这是一笔巨款,因为当时宰相、枢密使的月俸只有300元。南宋绍兴年间,战乱频繁,开支高昂,国库紧张。关系疏远的王室女儿的嫁妆减少很多,无法保证正常支付。由于没有像样的嫁妆,这些与君主同宗的女性被迫成为“剩女”。

明代中叶以后,媒婚观念消失,重在雇钱。如果没有令男方满意的嫁妆,即使订婚了,也不准嫁;就算嫁进去,也会被送回娘家!

婚姻致富的陋习在清朝达到了顶峰。雍正、乾隆年间,娶妻只看嫁妆,不看品格。清宫伟在《巢林笔谈》中说,他正在和一个朋友喝酒聊天,朋友想给他介绍一个儿子。女方家是富商,承诺若能找到合适的婆家,将支付数千两银子的嫁妆。宫伟是一位文人雅士,洁身自好,所以醒来后很快就拒绝了朋友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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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开明的父母。《不下带编》记载了一位善于绘画的学者,戴氏认为婚姻最重要的核心是夫妻意气相投。他送给女儿的嫁妆是他亲手绘制的一幅画,上面有一首诗:“婚姻如此奢华,金屋银幕赞不绝口。转眼间,人事变动十年,嫁妆都卖到别人家了。”几行诗表达了婚姻中的势利现象,也揭示了婚姻谈富的荒唐和悲哀。

古代婚姻富贵,甚至出现以满足经济条件作为缔结婚姻的首要条件的现象,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首先,很多适龄男女因为经济问题成为剩男剩女;其次,从宋代到明清,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南方,贫困家庭经常将女婴产后残忍地淹死。原因之一是他们无法承担沉重的嫁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