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罗刹海市》二创作者在原始歌曲的基础上进行创作,需要经过原始作者的许可,否则将构成侵权!
《罗刹海市》上市三天播放量十多亿、抖快二创无数,这种传播和席卷能力真的惊人!但你有想过,歌曲的二创可能涉嫌侵犯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吗?
近日,刀郎发布新专辑《山歌寥哉》中的一首歌《罗刹海市》可谓是霸榜各大音乐搜索榜,其歌词改编自蒲松龄小说聊斋中的《罗刹海市》,怪诞的歌词风格可谓是光怪陆离又暗有所指,这让歌曲爆红的同时还吸引了众多听众对歌词拆分探寻其寓意。
本就出色的歌曲创作加上听众们对歌词寓意的刨根问底,将这首歌一步一步推上一个新热度,这难免会吸引众多网友对此首热歌进行改编、再创作,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二创”。
各路网友对《罗刹海市》进行多种形式的改编和演绎,更有甚者,用周杰伦经典曲目《给我一首歌的时间》的曲,来唱《罗刹海市》的词,真是各显神通。
但从一个律师角度来看,我要提醒各位网友注意,你们的二创行为要是没有经过原创作者的允许,有可能会侵犯原创作者刀郎的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使用了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或其他艺术作品。而这些作品则称为“二次创作物”。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并实施了复制、发行等行为,未获得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无论原作品的改动程度多少,均构成侵权。
网友们若是公开表演演唱刀郎的《罗刹海市》,同样也要经得原创作者刀郎得允许,并支付相应报酬。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我们很希望网友们给大家带来更多精彩的二创,但我们更希望我们的网友进行二创的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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