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纵观新闻 作者: 宋博

—对辽宁锦州义县温氏公司“问题猪”跨省流向的调查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然而,总有少数无良商人在不断制造食品安全事件,如病猪肉、地沟油、毒奶粉、镉大米、瘦肉精以及人造鸡蛋等。诸多食品安全的引爆点就是源头失控、监管不力,从而导致一桩桩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这其中不乏有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温氏农牧有限公司私自销售没经严格检验检疫生猪,中间商又跨省调运到山东郯城县,埋下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例,让广大人民群众质疑主管职能部门是不愿管、不能管、还是不想管?当地党委政府拿什么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温氏“大集团”也有“小动作”

2023年5月19日晚,群众发现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聚粮屯镇李家台村的温氏农牧有限公司有一处生猪饲养点,正在出售无检验检疫生猪及病猪,于是蹲点取证,从中揭开中转人涉嫌非法转运导致大量“问题”生猪流向市场,给普通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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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猪车在高速上行驶

当天,举报人一行三人在聚粮屯镇李家台村蹲点到晚上11点许,收猪点老板才开始将白天入圈的生猪装上小车,径直运到过磅处,而后将生猪装上大挂运输车。举报人没有惊动前往运输的车辆,而是近距离盯着其将300余头全部装上大车,经过县乡道路直接从阜锦高速,随后转京哈、秦滨、高来及长深高速,历时1000余公里,因为大车司机担心出事,总共才进2次服务区,就从岚临高速梅家埠收费站下高速,将生猪拉到位于郯城县的山东枫叶油脂有限公司。

运猪车进入山东枫叶有限公司

然而,后续却发生喜剧的一幕,当举报人跟踪到山东枫叶油脂有限公司院内时,遭到该企业保安的无理呵斥,在经过一番交涉后,举报人把情况反应给新闻媒体,后记者拨打110电话报案,而在记者报案后十多分钟,不知为何该运猪车辆从山东枫叶油脂有限公司院内开出,一路开到郯城县辖区被郯城县公安局李庄派出所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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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猪车被派出所民警查扣

媒体介入陷“困惑”

5月23日,记者苦苦等待几天后仍然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于是向郯城县公安局办公室询问后续处理情况。随后,便接到自称郯城县公安局李庄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回电。电话中,李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当天接到举报人的报警电话后,他们确实安排人员出警了,但是见到涉事车辆不在举报人描述的地点,而是停在道边。

当记者询问:你们查看哪个运输车辆有检验检疫票吗,是A票还是B票时?派出所民警直接回复到,我们也不专业,不懂得什么A 票B 票,但是看到司机有检验检疫票的证明,而且车上的猪都是狂蹦乱跳的,没有任何问题,货主说他拉这300多头猪是饲养的。

可令人质疑的是,按照李庄派出所民警的说法,这车猪跑了一千余公里是买来饲养的,那么当地也有仔猪繁育基地,货主为何偏偏舍近求远从辽宁锦州购买猪苗?又为何在举报人的跟踪下,第一时间进入屠宰场呢?被人发现后绕道出来,又怎能说给生猪降温呢?!这一连串的疑问,似乎不能自圆其说。

最后当记者追问这位警察,既然不懂检验检疫程序,又为何不及时对接公安局负责食药监的同志时,这位警察故意支开话题,让记者有需要到派出所了解,然后匆匆挂断电话。

6月8日,义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屠宰检疫执法的白主任告诉记者,锦州义县温氏农牧有限公司的这车生猪,这车猪开的检疫票据是开往海城的,海城天合屠宰场,这车直接上的高速,从山东下的,就没有上开票地去,已经涉嫌违法转运了。

没有结束的“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出售动物前应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现场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承运人不得承运。而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检疫人员应当在生猪入场前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数量,查看生猪运输途中状况,二次检疫后,才可将生猪放行,送入临时圈养生猪的待宰圈。

若无严格执法,就有监管缺位和隐患食品的流通,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如果锦州市义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严禁“问题猪”流出,而作为接收跨省外运的山东省郯城县农业农村、公安及市场监管部门能够主动作为担当,加大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生猪查处力度,健全私屠乱宰全程监管体系,那么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问题肉就会少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就会降低一些。

经过记者两地调查了解,这车生猪并经过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相关跨省转运检疫,而是在郯城县农业农村部门没有介入调查的情况下,以300余头生猪长途跋涉1000多公里后,卖给农户饲养为名,就被当地派出所将生猪全部放走,让人质疑这车“不达标”的生猪是如何销声匿迹的?

有关该起事件的进展,我社将会持续跟踪报道。

记者 刘月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