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慕嘉烜

“法官,我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我会想法办尽快把钱还上!请不要拘留我……”近日,新密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准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原本还“稳如泰山”的被执行人急忙认错,当场履行部分拖欠货款。

在原告河南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某包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新密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郑州某包装有限公司欠原告货款17万余元,由被告郑州某包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每月5日前偿还货款5000元,剩余货款于2023年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被告郑州某包装有限公司并没有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说明情况,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明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劝解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工作,但被执行人不屑一顾,法官当即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办理完拘留手续,被执行人才发现承办法官是“来真的”,立即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先履行部分款项,并希望得到申请人的谅解,法官通知申请人前往拘留所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最终被执行人履行50000元现金双方达成和解,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办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红线不容践踏。2023年以来,新密法院以“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开展集中攻坚,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敢于“亮剑”,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