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厢式货车涉嫌违规运输危化品在丰州镇被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查获,该车辆所属的鲤城区某工艺品店,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最终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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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是6月以来,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两客一危”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开出的第二张3万元罚单。

此前,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省新高速公路出口查获晋江青阳的福建某化工工贸有限公司一辆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运输易燃液体的车辆。

“根据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法安科负责人表示,经立案调查,两家公司均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且经专业的检验认证机构检验,运载的液体闪点均小于0℃,属于易燃的危险货物,违法行为属实。

目前两家公司均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也为全市运输企业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着力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突出精准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动涉及15项道路运输领域、7项公路运营领域、6项水上运输领域以及7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总计35项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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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安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