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的李先生又遭遇无情打击,在实名举报深圳交警涉嫌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举报后,引起深圳交管局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接访,让李先生仿佛看到了光明,然而,举报已近半年,接访时的承诺犹如给受害人画的大饼,更出乎意料的是在警官的热情介入后,法官的判决却越发冷酷,同一法院,同案不同判,赔偿金少了十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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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9日,李先生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局长信箱提交《关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福永中队交警赖勇辉涉嫌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举报信》后,引起深圳市交管局高度重视,局长王继军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亲自对其进行视频接访。但遗憾的是截止今日,实名举报已近半年,王局长接访时感人肺腑的承诺,却没有一条能够兑现、得到实质性落实,犹如给受害人画了一张大饼。实名举报既没有惩强除恶、又没有扶弱济贫,反倒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伤害,正义依然得不到伸张。

在得到局长亲自接访后,受害人内心颇感欣慰,视乎看到光明在逐步向自己接近,宝安区交警大队也态度热诚,令人感动!可随后的进展却让人倍感失望,受害人的案件在宝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勇的跟进协调下,同一法院,同案不同判,受害人的赔偿金竟然从原先的557763.93元降到了421982.16元,少了13万还多!这是什么意思?李先生百思不解!是对举报者的惩罚?打碎牙往肚子里咽,不得已只能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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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中,王继军局长表示要对受害人争取救助,但至今仍是一个美丽的外交言辞,负责处理此事的宝安区交警大队杨勇副大队长只说让李先生放心吧!他一定会帮助争取,并说这段时间会给消息,可一个月时间又过去了,依然是空口白话、推诿敷衍,一味的拖延。

根据公安部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6条、第45条、第48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处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适用简易程序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适用普通程序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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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受害人的实名举报已近6个月,深圳市公安部门既不出具信访处理的纸质文书,又不告知信访人是否延期处理,只是一味地推诿、敷衍、拖延,这难道是该部门一贯的行事作风?但愿“从严治警”不只是深圳公安的一句口号,不徇私、不包庇,有错必纠,让公平正义不再缺席。

图/文 李一飞